关于开展2023年寒假社会实践总结评审工作的通知

发布 2023-04-24 20:28:28 阅读 1354

各学院:

2023年寒假社会实践已经接近尾声,为确保寒假社会实践的完成质量,通过评优表彰调动本校师生组织、参与寒假社会实践活动的积极性,根据《上海理工大学2023年寒假社会实践活动评比细则》,通知如下:

1、关于“寒假社会实践活动优秀项目奖”的评选。

各实践项目自行申报(包含团委未立项、各团队自行开展的项目)。各实践项目根据评比细则准备申报材料,左右为宜。

2、关于“寒假社会实践活动优秀组织奖”的评选。

校团委根据各学院实践项目实际完成情况,按照评选办法规定,评选获奖学院。

3、关于“寒假社会实践活动先进个人”和“优秀指导教师”的评选。

所有参加本次社会实践的同学均可参加先进个人评比。各学院自主遴选候选人,每学院限报5人。

优秀指导教师”名额不限,择优表彰。

4、关于“寒假社会实践活动优秀**(调研报告)”的评选。

各实践团队和实践个人自主申报,数量不限。

**(调研报告)题目用黑体3号字加粗,学院、作者或团队名称以及指导教师用楷体4号字,正文标题仿宋小3号字加粗,正文宋体小4号字,正文行距23磅。

5、关于其他材料的上报。

所有开展实践项目的团队(无论是否申报优秀项目)必须提交有关社会实践项目的优秀**、**、**报道、团队成员实践感悟等材料,按如下要求上报:优秀**每个项目4幅(包括自设项目,电子版、配**内容说明);每个学院挑选**1段不超过3分钟(mpg格式);**报道为**或电子**格式、不限数量;实践感悟每个项目2个、以内。没有递交材料的团队,团委作未开展实践认定。

上述所有材料请于3月1日前完成,以学院为单位打包发送到上传格式为:一级目录名为学院名,二级目录为参评奖项名,如有**目录为项目名。

校团委。2023年2月21日。

关于开展2023年寒假社会实践的通知

为积极响应上级团组织关于大学生社会实践的总体要求,进一步推动我校社会实践活动的全面深入开展,引导广大青年学生关注社会,聚焦热点,树立城市公民道德意识和责任意识 深入学习和积极践行 北京精神 在实践中拓宽视野,提升专业素质,校团委决定于2012年1月至2月开展以 关注民生 践行首善 着眼财经 为主题的...

关于开展2023年寒假社会实践的通知

1 认真发动,精心安排。各二级团组织认真做好寒假社会实践活动的发动工作,按照人人参与实践的原则,指导学生按照要求适当选择一项活动进行实践,并认真撰写实践报告。要求每位同学参加社会实践时间不少于一周,返校后交一篇左右的调查报告。2 广泛动员,加强宣传。各二级团组织要充分调动广大青年学生的积极性和创造性...

关于开展2023年寒假社会实践的通知

3 社会调查。要深入农村 企业 城市社区等基层,调查了解基层建设情况,调查了解经济社会发展 现的新情况和新问题,调查了解基层教育现状 要关注农村,关注农民收入状况和农民工的生活状况,调研农村的社会保障体系和农村环境整治情况,积极思考当前新农村建设存在和有待解决的问题,同时,通过科普宣传 义务支教 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