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目的。为了加强对危险作业的管理,规范危险作业的安全操作要求,防止事故的发生,保障员工的安全健康和本公司的财产安全,特制订本制度。
危险作业是指作业过程中可能造**身伤害事故或财产损失的、具有较大风险和需采取安全技术和管理措施才能进行的作业活动。比较有代表性的危险作业种类:
1)危险区域动火作业;2)进入受限空间作业;3)能源介质作业;4)高处作业;5)大型吊装作业;6)交叉作业;7)其他危险作业。4.危险作业审批。
4.1进行危险作业前,具体执行危险作业的部门应制定危险作业安全技术措施,并填写《危险作业审批表》,经部门主管初审,安全主任审核后,报总经理批准后,方可执行。
4.2对于必须马上处理否则会造成事故的危险作业,具体执行危险作业的部门填写《危险作业审批表》,经部门主管审核批准后执行,但《危险作业审批表》一定要报安全主任备案。
4.3《危险作业审批表》一式三份,安全主任、执行危险作业的部门和执行危险作业的人员各执一份。
5.危险作业的实施5.1实施原则。
1)危险作业人员由具体执行危险作业部门的主管指定,童工、未成年工、经期孕期和哺乳期妇女、有作业禁忌症、生理缺陷、劳动纪律差、喝酒及有不良心理状态等人员,不准直接从事危险作业。
2)危险作业未经审核批准,危险作业人员有权拒绝从事危险作业。3)危险作业前,执行危险作业的部门主管应根据危险作业内容和可能发生的事故,有针对性地对危险作业人员进行安全培训教育,并保留培训教育的记录。
4)从事危险作业所使用的设备、设施、工具,原材料和劳动保护用品必须符合****标准和规定,并做到配备齐全,使用合理,安全可靠。
5)危险作业现场必须符合安全生产现场管理要求,作业现场内应整洁,道路畅通,应有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
6)危险作业过程中实施单位负责人应指定一名工作认真负责,责任心强,有安全意识和丰富实践经验的人员作为安全负责人,负责现场的安全监护。
7)执行危险作业的部门主管应对危险作业现场进行监督检查。8)对于管理人员的违章指挥,危险作业人员有权拒绝作业。
9)对于危险作业人员违章作业时,安全监护人、部门主管有权要求危险作业人员停止作业。
10)危险设备设施维修、安装或故障处理时,危险作业人员必须要挂“正在维修,严禁操作”、“正在安装,严禁操作”或“处理故障,严禁操作”等安全警示标志牌,并将主电源或总控制开关上锁,钥匙由危险作业人员亲自保管。
11)危险作业完工后,应对现场进行检查,消除遗留的事故隐患。5.2作业的实施5.2.1动火作业。
1)动火作业时,必须落实“谁动火、谁负责”的原则,严格执行公司生产安全管理规定。办理动火申请手续,制定动火作业的对策措施,落实现场动火人、看火人及现场负责人,配备灭火器材(消防器材距离动火点不得超过5米)。
2)要对照作业标准逐项对作业条件、安全措施进行确认,不具备安全作业条件的,不得盲目上场作业。作业中发现异常情况,要采取应急措施,及时指挥人员撤离。
3)作业后,应对现场进行清理,做好“三清退场”工作,确认后方可撤离。5.2.2拆除工程。
1)施工单位在拆除工程施工前,应对全部待拆除建筑物、构筑物及化工装置的周围场所进行全面检查,制定拆除方案,拆除方案中要有安全措施,并经技安、设备等部门审查确认,主管副总经理或总工程师批准后方可施工。
2)拆除工程经批准后,工程负责人在施工前要向参加施工人员详细交底,进行施工前的安全教育,并组织落实施工方案中的安全措施。
3)拆除工程的施工必须在工程负责人的统一指挥、监督下进行。4)拆除工程在施工前,应将电线、天然气管道、水管网线、供热管道等干线通往建筑物的支线切断或迁移。
5)施工人员从事拆除工作时,应站在专门搭设的脚手架上或其它稳固的结构部位上操作。
6)拆除区周围应设围栏,挂警告牌,并设专人监护,严禁无关人员逗留。7)拆除工程,对危险部位应先消除危险后再拆除。拆除时按自上而下,先外后内的顺序进行,严禁数层同时拆除。
不准用挖切或推倒的方法拆除,未拆除的部位应保持稳固。
8)拆除的物体不准由上向下抛掷,要采用吊运或顺槽溜放的方法,并及时清理场地。
9)在拆除石棉瓦及轻型结构屋面工程时,必须佩戴安全带(其长度不得超过3米),铺设跳板(或使用移动板梯),脚踏瓦钉处进行拆除。
10)拆除过程中,现场照明不得使用被拆除建筑物中的配电线路,应设置另外的配电线路。
11)拆除建筑物的栏杆、楼梯和楼板等,应该和整体程度相配合,不能先行拆除。建筑物的承重支柱和横梁要等待它所承担的全部结构和荷载拆掉后,方可。
以拆除。12)拆除建筑物时,楼板上不准有人聚集和堆放材料,以免楼盖结构超载发生倒塌。
5.2.3土石方工程。
1)凡在地面上开挖建筑、构筑物基础、设备基础以及其它基础和在地面上建造围墙及横穿公路、开挖各种管沟、电缆沟等作业都属于动土作业。
2)动土作业必须按规定由施工单位办理《动土安全作业证》,经批准后方能施工。
3)动土作业施工时应按《危险作业管理制度》中有关规定执行。5.2.4登高作业。
1)登高作业分为**:
1)30m以上高处作业为一级登高作业;2)15m~30m的高处作业为二级登高作业;3)15m(含15m)以下的高处作业为**登高作业。(2)登高作业方案的制定、审批:
由登高作业部门会同安全主任共同制定登高作业方案,主要负责人审批。(3)登高作业过程安全措施:
1)明确在高处作业人员应佩戴的劳动防护用品的要求,如登高作业人员必须穿好工作服,佩戴安全帽、安全带、帆布手套,穿软底鞋进行操作;安全带必须高挂低用等。
2)高处作业使用手持电动工具时,应使用经检验合格的工具,严禁使用ⅰ类工具。使用ⅱ类工具时要事先检查工具有无漏电现象、电源线有无破损等。
3)配备必要的安全用具:吊物绳、安全网、吊物网兜等。
4)高处作业严禁抛物,必须设置禁戒区域,严禁非作业人员进入。5)风暴天气或下雨天一般不得进行露天登高作业,更不得从事登高焊接作业,当必须进行抢修作业时,登高作业审批权限升高一级。
6)所用登高梯架必须符合安全要求,安全防滑措施齐全,使用梯架时必须。
指定人员扶持。
7)登高作业时上方不得同时进行吊装作业。
8)对于特殊情况和条件的高处作业必须视实际情况制定相应的特殊安全措施。
5.2.5带电作业管理。
电气设施检修作业正常情况下必须停电进行,作业前必须落实有效的安全措施。
1)电气设施检修作业过程安全措施一般有:
1)在相关电气设施和线路的断电开关或闸刀上加贴警示标志。如:“有人检修,切勿合闸”;
2)现场安排人员监护和其他必要的安全措施;3)作业人员必须穿戴相应的防护用品;
4)登高进行检修时,必须同时办理登高作业审批手续。
5)检修作业完成后,必须经现场检修负责人同意方可送电,如果在配电房停电、送电,必需严格执行“工作票”和“操作票”制度。
2)当必须进行带电作业时,严格执行5.2.5(1)和专人监护的规定。
(3)带电作业由设备部负责人和安全主任共同审批。5.2.
6有限空间作业(含高毒场所检修作业)。
有限空间作业由负责作业的部门制定作业方案报安全主任审批。(1)有限空间作业过程安全措施一般有:
1)必须指定现场监护人,并明确监护人的安全职责和现场监护过程中的应急救援方法。
2)进入金属管道、设备内进行用电作业(如:电焊、使用手持电动工具)时,金属管道或设备必须进行有效的等电位联结,并与保护零线进行可靠的连接,照明行灯必须使用36v以下安全电压。
3)有限作业空间内有水时必须使用12v以下的照明行灯。
4)进入可能产生有毒有害气体的有限空间进行作业时,应先通风,检测有。
毒有害气体浓度,作业人员必须使用长管呼吸器,现场必须有人监护,监护人员必须携带有氧气呼吸器;监护人员必须与作业人员经常保持联系,一旦发生异常,立即采取抢救措施。
5)进入使用高毒的有限空间进行作业时,必须事先采取有效的处理(通风、检测),并穿戴相应防护用品方可作业。
5.2.7大型起重吊装作业(1)审批权限:
1)部门内部日常吊装作业,由部门制定吊装方案,部门主要负责人审批(部门相同吊装作业可一次审批多次使用);
2)两个以上部门交叉作业,由组织吊装的部门组织制定吊装方案,主要负责人审批;
5.2.8作业中相关的能源介质(水、油、电、风、气、汽等)、液压站所及相关开关、阀门等部位必须严格执行停、送挂牌确认制,不得擅自拆卸和停送开关、阀门,并确保安全设备设施完好与使用;具体执行《能源介质作业管理制度》。
6.危险作业中的安全职责6.1危险作业人员职责。
1)了解本次危险作业的危险和可能引发事故,以及事故可能造成的危害;2)掌握本次危险作业的预防措施和应急措施;3)严格执行,落实有关安全措施,不违章作业;4)服从现场管理人员的指挥,对于违章指挥有权拒绝;5)正确使用和佩戴安全防护用具和用品。6.2监护人员的职责。
1)在作业现场监督各项安全防护措施和应急措施的落实;
2)发现作业现场的安全防护和应急措施有缺陷时,及时提出改进意见;3)全程跟踪作业过程,及时纠正违章;
4)掌握有关应急措施,发生危险时能及时采取救援;5)作业后与作业人员一起对作业现场进行检查和清理。
6.3安全责任人职责。
1)对危险作业提出防护措施和应急措施,并督促落实;
2)对作业人员进行防护措施、应急措施和相关安全技术知识教育交底;3)对作业人员是否符合作业要求进行审查;
4)作业前,对作业现场进行检查,确认各项安全措施落实到位;5)对作业过程检查、指导和监督,及时发现和纠正存在的问题,不违章指挥。
6.4审批人员职责:
1)对危险作业人员的安全防护措施和应急措施进行审查,完善相关措施;2)在作业前对作业现场进行检查、督促各项措施落实;3)负责对作业人员过程检查和指导,及时发现和解决问题;4)督促相关人员履行其职责。
危险作业安全管理制度
1 目的。为加强对危险作业的管理,确保作业安全,特制定危险作业管理制度。2 适用范围 适用于本公司危险作业的管理。3 职责。3.1安保部负责对作业现场的安全监督检查 考核,危险作业的审批。3.2各部门负责人负责本单位危险作业安全措施的落实。4 定义。4.1危险作业 当生产任务紧急特殊,不适于执行一般...
危险作业安全管理制度
厂。一 制定目的。为加强 厂各类危险作业的安全监督管理,确保作业安全,制定本制度。二 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本厂各室 班组 含维保队伍 业务外包单位 从事的各类危险作业。三 术语。本制度所称危险作业是指当生产 检修过程中,不适于常规的安全操作规程 安全技术规程,安全风险较大,潜在职业危害性较高,容易...
危险作业安全管理制度
一 行车吊装作业属危险工种,必须挑选身心健康 视力 听觉良好 血压和心脏正常,有操作能力,经考试合格方能担任此项工作。二 应当指定一名专业人员对行车进行专门检修与管理,每班工作前必须认真检查以下项目 1 操纵系统是否灵活可靠。2 制动器是否可靠。3 固定钢丝绳的装置是否有松动现象。4 吊钩滑轮和端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