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火作业安全须知

发布 2022-08-29 19:26:28 阅读 7127

明火作业是指从事电焊、气焊、气割、碳刨、火工校正等作业人员。

一、生产准备要求。

1、人员要求。

年满18周岁,具有初中以上文化程度,无妨碍从事明火作业的疾病,持有明火作业相关的操作证书才能上岗。

2、操作前要求。

按照动火规定,经审核批准,并釆取了防火措施。

了解工艺要求,检查劳防用品、生产工具及设备是否符合安全要求。

检查明火部位是否有相抵触作业,相邻部位易燃易爆物品是否清除或釆取隔离措施。

二、生产操作要求。

1、严格执行明火作业审批制度,不得违章指挥。

2、狭小舱室动火,实行双人监护制。

3、禁止用氧气吹风降温,不准用割刀照明或从电源线上接阿司灯照明。

4、氧乙炔皮带必须随人进出舱室,工间休息或下班后不得留放舱室內。

5、焊机接地线、搭铁线不准搭在各种气瓶、管道、脚手架、轨。

道、钢丝绳上面。

6、氧乙炔容器存放应保持5米以上距离,同一辆车运送应瓶囗相背。

7、焊机接线要规范,不得接在上桩头活套在接线桩上使用,一次线(电源线)一般不超过3米,外场不超过6米,且接头不得多于3只。

8、焊工操作不得将电缆绕在身上,而且要懂得现场触电急救知识。

9、动火作业完工后要清理现场,灭绝火种,消除隐患。

湖州南太湖游船****。

二0一四年一月一日。

明火作业安全操作须知

1 船舶进厂修理必须严格遵守交通部 公安部 船舶工业总公司制定的 船舶修理防火防爆管理规定 2 船舶氧气 乙炔瓶必须分开存放,禁止存放在机舱 人员居住场所,并远离热源。3 船舶在港内明火作业,必须向主管机关申报,得到批准后方可进行。船方不得擅自扩大明火作业范围,或超过作业时限。4 装载易燃 易爆等危...

船舶明火作业须知

1.适用范围 1.1 本须知适用于航行 停泊 装卸和航修船舶。2.明火作业区域环境考察 2.1 名词解释危险区域 经常产生和积聚可燃气体粉尘或装卸易燃易爆货物的场所。2.2 需要进行明火作业的地点 场所作业批准前必须进行作业环境考察,确认安全。2.3 不属危险区域的开敞甲板,以作业点为中心,10m为...

船舶明火作业须知

1.适用范围。1.1 本须知适用于航行 停泊 装卸和航修船舶。2.明火作业区域环境考察。2.1 名词解释。危险区域 经常产生和积聚可燃气体粉尘或装卸易燃易爆货物的场所。需要进行明火作业的地点 场所作业批准前必须进行作业环境考察,确认安全。2.3不属危险区域的开敞甲板,以作业点为中心,10m为半径向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