起重机吊装作业安全管理实施细则。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公司移动式起重机吊装作业安全管理,防止员工**事故和设备损坏事故发生,特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本细则所指的移动式起重机即自行式起重机,包括履带起重机、汽车式起重机、轮胎起重机,不包括桥式起重机、龙门式起重机、固定式桅杆起重机、悬挂式伸臂起重机以及额定起重量不超过1t的起重机。
第三条本细则适用于各单位移动式起重机的安全检查、维护和吊装作业活动。
第二章职责。
第四条安全管理部组织制定、管理和维护本细则。
第五条各单位按要求执行移动式起重机吊装作业安全管理程序,吊装作业人员均应接受作业安全培训,参与有关活动,并提出改进建议。
第三章吊装分类及基本要求。
第六条基本要求。
1、移动式起重机吊装作业实行作业许可管理,吊装前需办理吊装作业许可票。
2、使用前起重机各项性能均应检查合格。吊装作业应遵循制造厂家规定的最大负荷能力,以及最大吊臂长度限定要求。
3、禁止起吊超载、埋置物件和重量不清的物货。在大雪、暴雨、大雾等恶劣天气及风力达到六级时应停止起吊作业,并卸下货物,收回吊臂。
4、夜间应有足够的照明,光线阴暗视线不清时,禁止吊装作业。
5、无论何人发出紧急停车信号,都应立即停车。
6、在可能产生易燃易爆、有毒有害气体的环境中工作时,应进行气体检测,检测不达标不能进行起吊作业。
7、吊装作业前,应预先在吊装现场设置安全警戒带或其他方式隔离,无关人员不得进入该区域内。
8、吊装作业人员必须带安全帽,安全帽应符合《安全帽》(gb2811-2007)的规定。
第四章移动式起重机的检查。
第七条使用前的外观检查。
一)设备技术人员、起重机司机在下列情况下应对起重机进行使用前的外观检查:
1、新购置的;
2、大修、改造后;
3、移动到另一个现场;
4、连续使用时间在1个月以上。
液压移动式起重机外观检查表参见附件1、机械移动式起重机外观检查表参见附件2、钢丝绳和吊钩检查表参见附件3。
二)因衍架吊臂起重机存在安装、更换、拆除等环节,在检查表中还应增加如下检查内容:
1、起重臂是否有变形、裂缝或严重锈蚀,焊缝有无异常;
2、起重臂的提升绳鼓,钢丝绳松弛后的排列情况;
3、起重臂上的大小销子安装是否正确。
第八条经常性检查:
1、起重机司机每天工作前应对控制装置、吊钩、钢丝绳(包括端部的固定连接、平衡滑轮等)和安全装置进行检查,发现异常时,应在操作前排除。
2、若使用中发现安全装置(如上限位装置、过载装置等)损坏或失效,应立即停止使用。每次检查及相应的整改情况均应填写检查表并保存。
第九条定期性检查:
1、起重机应进行定期检查,检查周期可根据起重机的工作频率、环境条件确定,但每年不得少于一次。
2、检查内容根据起重机的种类、使用年限等情况综合确定。此项检查应由专业维修人员或指定维修机构进行。
3、起重机还应接受**部门的定期检验。从启用到报废,应定期检查并保留检查记录。
第十条闲置、备用起重机的检查。
1)对闲置时间在1个月以上6个月以下的起重机,在重新投入使用前由设备技术人员按第十条中的要求进行检查。
2)对闲置时间超过6个月的起重机,在重新投入使用前由专业维修人员或指定维修机构按第十一条中的要求进行检查。
3)对备用起重机由设备技术人员按第十条款中的要求进行检查,检查至少半年一次。放置在恶劣环境中的起重机应增加检查频率。
第五章维护和修理。
第十一条维护。
1、使用者或单位不得修改或添加移动式起重机安全设施,其最大起重量不允许超过额定起重量。
2、每一台移动式起重机都应根据使用说明书的要求,制订详细的预防性维护计划并定期实施。维护报告应存档。
3、应按照制造厂家的要求使用专用或指定的润滑油,定期地对运动部件、钢丝绳和链条进行润滑。应定期检查强制润滑系统能否进行正确的润滑。
4、应经常对液压传输控制系统进行维护,防止发生操作事故或液压油泄漏事故。若液压油泄漏,应彻底清除,避免污染环境。
第十二条修理。
一)起重机的修理应由生产厂家或指定的专业机构进行。修理时至少应满足以下要求:
1、符合原设备制造厂家的技术要求;
2、更换的零部件应与原零部件的性能和材料相同:
3、结构件需焊修时,焊接质量应达到标准,所用的材料、焊条等应符合原结构件的性能要求。
二)起重机处于工作状态时,不得进行维护、修理及人工润滑。停机维护时应采取下列安全预防措施:
1、起重机应转移到安全区域,将吊臂下降至支架上,在吊臂无法下降的情况下,应尽可能将吊钩滑轮组下降至地面,否则应将吊钩滑轮组机械固定;
2、将所有控制器置于空档位置并关闭开关,锁定启动器,取下点火钥匙;
3、安装或拆卸吊臂时,应将吊臂垫实或固定牢靠,严禁人员在吊臂上下方停留或通过;
4、手、脚、衣服应远离齿轮、绳索、卷筒和滑轮组;
5、不应用手穿钢丝绳,应使用木棒或铁棍排绳;
6、在重新启动前,应安装好防护装置和面板,并通知周围人员撤离至安全位置;
7、凡2m以上的高处维修作业,应采取防坠落措施。
第十三条在起重机的明显位置应有金属铭牌。
铭牌的内容包括起重机名称、型号、额定起重能力、制造厂名、出厂日期及其他内容。起重机拥有单位应建立起重机及专用辅具的设备技术信息档案,主要包括下列内容:
1、起重机出厂技术文件,如产品合格证、图纸、质量证明书、安装和使用说明书、特种设备检验合格证等;
2、启用时间、日常使用、检查、维护、修理、变更和试验等记录;
3、设备、人身事故记录;
如果制造厂家提供的使用规范和最大吊杆起重能力等数据遗失,应送厂家指定或委托的专业机构进行检验、鉴定,结果应存档。
第六章吊装作业。
第十四条起重机类型选择。
作业前,吊装作业单位应根据作业性质选择起重机的类型。
第十五条起重机安全基本要求。
1、随机备有安全警示牌、使用手册、载荷能力铭牌并根据现场情况设置。
2、起重机操作室和驾驶室中应配置灭火器;所有排气管道应设置防护装置或隔热层;驾驶室所有窗户的玻璃应为安全玻璃;配置有标尺的油箱应密封良好,避免燃油溅出或溢出;起重机平台和走道应采用防滑表面,人员可接触的运动件或旋转件应安装有保护罩或面板。
3、根据起重机型号,出入起重机驾驶室、操作室均应配备梯子(带栏杆或扶手)或台阶;所有主臂、副臂应设置机械式安全停止装置。
4、如果起重机遭受了异常应力或载荷的冲击,或吊臂出现异常振动、抖动等,在重新投入使用前,应由专业机构进行彻底的检查和修理。
5、在加油时起重机应熄火,在行驶中吊钩应收回并牢固固定。
第十六条吊装作业安全要求。
1、进入作业区域之前,应对基础地面及地下土层承载力、作业环境等进行评估。在正式开始吊装作业前,应确认人员资质及各项安全措施。起重司机必须巡视工作场所,确认支腿己按要求支垫,发现问题应及时整改。
2、较复杂的吊装作业还应编制吊装作业计划。
3、需在电力线路附近使用起重机时,起重机与电力线路的安全距离应符合相关标准。在没有明确告知的情况下,所有电线电缆均应视为带电电缆。必要时应制定关键性吊装计划并严格实施。
4、吊装作业应设置起吊指挥人员,起重作业指挥人应佩戴标识,并与起重机司机保持可靠的沟通,指挥信号应明确并符合规定,沟通方式的优先顺序如下:
1)视觉联系;
2)对讲机。
当联络中断时,起重机司机应停止所有操作,直到重新恢复联系。
5、操作中起重机应处于水平状态。在操作过程中必须通过溜绳来控制货物,禁止将溜绳缠绕在身体的任何部位。
6、起重机吊臂回转范围内应采用警戒带或其它方式隔离,无关人员不得进入该区域。任何人员不得在悬挂的货物下工作、站立、行走,不得随同货物或起重机械升降。
7、在下列情况下,司机不得离开操作室:
1)货物处于悬吊状态;
2)操作手柄未复位;
3)手刹未处于制动状态;
4)起重机未熄火关闭;
5)门锁未锁好。
第十七条关键性吊装作业。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应视为关键性吊装作业:
1、货物载荷达到额定起重能力的75%;
2、货物需要一台以上的起重机联合起吊的;
3、吊臂和货物与管线、设备或输电线路的距离小于规定的安全距离;
4、吊臂越过障碍物起吊,操作员无法目视且仅靠指挥信号操作;
5、起吊偏离制造厂家的要求,如吊臂的组成与说明书中吊臂的组合不同;使用的吊臂长度超过说明书中的规定等。
凡属关键性吊装作业的,应制定关键性吊装作业计划,关键性吊装作业计划参见附件4。
第七章起重机司机。
第十八条起重机的操作,只能由下列人员进行:
1、有资质的起重机司机;
2、司机直接监督下的学习满半年以上的实习起重机司机;
3、专业维护和测试人员(当起重机必须通过启动来维护和测试时);
4、有资质的起重机检查人员。
在起重机司机或其他指定人员知晓的情况下,除上述人员外,作业监督(或其他必须进入驾驶室才能履行职责的人员)也可进入驾驶室从事职责范围内的作业。
第十九条司机的身体和心理应符合以下条件:
1、年龄在23-55周岁,驾龄5年及以上,身体健康;
2、视力在5.0以上(包括矫正视力),无色盲、花眼等症状。深度感知能力、视野和反应时间正常;
3、听力、力量、耐力、敏捷性和协调性以及反应速度应满足要求;
4、手的灵巧性、协调性正常;
5、违禁药物测试结果应为阴性;
6、经体检医生认可无身体缺陷或情绪不稳定的迹象;
7、无癫痫病史。
起重机司机应每年进行一次体检,体检应在指定的医院进行。
第二十条司机应熟悉或掌握以下知识:
1、起重机各部件的结构和技术性能;
2、起重机操作规程及有关法规要求;
3、安全运行要求;
4、安全防护装置的性能;
5、发动机和电气方面的基本知识;
6、指挥信号;
7、基本维护知识。
第八章吊装作业许可管理。
第二十一条许可票申请。
任何非固定场所的临时吊装作业都应办理吊装作业许可票。吊装作业许可票参见附件5。许可票的申请应由吊装作业负责人办理,申请前应准备好以下相关资料:
1、风险评估结果(工作前安全分析);
2、吊装作业计划或关键性吊装作业计划;
3、起重机外观检查结果、钢丝绳和吊钩检查结果;
4、起吊前检查,参见附表6;
5、相关安全培训记录。
起重吊装作业安全手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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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重吊装作业安全试题
个人收集整理 zq 外包人员入厂安全教育考试试卷。归口部门姓名岗位得分。一 填空题 计空,每空分 安全生产法 第三条规定 安全生产管理,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地方针。年国家两会又将这八字更改为十二个字地安全生产方针 安全第一,预防为主 个人收集整理勿做商业用途。钢丝绳应无死弯 不起油,在任何一个断面...
起重吊装作业安全规定
1起重吊装属于特种作业,起重工是特种作业工人,必须进行安全技术培训。经劳动局考试合格后,取得合格证,方能上岗作业。2起重吊装作业时,应用专人指挥。指挥人员所用于手势信号,音信号 旗语信号等起重吊运指挥语言,都必须执行国家规定的统一标准。3起重机具在使用前必须进行全面检查 维修,安全保护设施必须齐全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