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目的。保证吊装作业过程中的人身安全。
2.适用范围。
我单位施工作业过程吊装作业。
3.安全要求。
3.1吊装作业分级标准执行国家及上级部门的有关规定。
3.2起重设备必须审验(检测)合格,操作人员必须经过培训,持证上岗。
3.3作业前应根据作业特点编制专项施工方案或按照相应级别办理《玉门油田起重作业票》,落实起重作业票中的各项安全措施,并对参加作业人员进行吊装作业方案和安全技术交底后方可实施。
3.3吊装过程必须设有专人指挥和监护,其他人员必须服从指挥和监护。并应确保起重司机清晰和准确听到指挥和监护信号。
3.5各种吊装作业前,应预先在吊装现场设置安全警戒标志,并设专人监护,非施工人员禁止入内。
3.6起重设备作业场地要平整,打支腿地基要坚实可靠。
3.7吊装作业中,夜间应有足够的照明,室外作业遇到大雪、暴雨、大雾及六级以上大风时,应停止作业。
3.8吊装作业人员必须佩戴符合安全要求的安全帽等劳动防护用品、器具,高处作业时应遵守上级部门《特殊作业安全管理办法》高处作业的规定。
3.9吊装作业前,应对起重吊装设备、钢丝绳、稳定绳、链条、吊钩等各种机具进行检查,必须保证安全可靠,不准带病使用。
3.10吊装作业时,作业人员必须分工明确,坚守岗位,并按规定的联络信号,统一指挥。
3.11严禁利用管道、管架、电杆、机电设备等做吊装锚点。未经建筑部门审查核算,不得将建筑物、构筑物作为锚点。
3.12吊装作业前,必须对各种起重机械的运行部位,安全装置及吊具、索具进行详细的安全检查,吊装设备的安全装置应灵敏可靠。吊装前必须试吊,确认无误后方可作业。
3.13司索工安全操作要求。
3.13.1吊装前的准备:
熟悉被吊物品的种类、数量、包装状况以及与周围联系,了解对吊装变形等技术要求,制定合理、安全的操作方案;估算吊物的重量和重心。如果是目测估算,应按增大20%来选择吊具,必要时根据有关技术数据(如重量、几何尺寸)进行吊具最大受力计算,确定吊点位置和**方式;对吊装工具、辅件进行安全检查。旧吊索应根据情况降级使用,绝不可侥幸超载或使用报废吊具;对作业场地进行必要的清理,划定作业危险区域,加围栏或设置醒目标记。
危险区域范围应考虑起重机的移动范围、吊载坠落可能涉及的范围,还要考虑意外情况发生时地面人员的安全撤离路线。
3.13.2**吊物:
对吊物进行必要的归类和清理,被挤压的、与周围的管线有联系的物件必须彻底清理切断,被埋或被冻在地下的物体要完全挖出,防止造成超载;清除吊物表面或空腔内浮摆的杂物,将可移动的零件锁紧或捆牢,形状或尺寸不同的物品不经特殊**不得混吊,防止坠落伤人;捆扎部位的毛刺要打磨平滑、尖棱利角应加垫物,防止起吊吃力后损坏吊索;表面光滑的吊物应采取措施来防止吊索滑动或吊物滑脱;**吊挂后余留的不受力绳索应紧系在吊物或吊钩上,不得留有绳头悬索,以防在吊运过程中勾挂人或物;吊运物体必须加诱导绳;吊运油管、储罐等体积(质量)较大物体或在环境复杂作业现场进行吊装作业时,应根据实际情况加两条或多条诱导绳,诱导绳长应能使司索工既可利用该绳控制吊物,同时又能与吊物保持足够安全距离。
3.13.3挂钩起钩:
吊钩应位于被吊物重心的正上方,不得斜拉歪吊,防止提升后吊物翻转、摆动;攀高挂钩、摘钩时,禁止使用易滚动物体(例如圆木、管子、滚筒等)作脚踏垫物,攀高必须佩带安全带,防止人员跌伤;挂钩要坚持**挂:超重或吊物重量不明不挂、重心位置不清楚不挂、尖棱利角易滑工件无衬垫物不挂、吊具及配套工具不合格或报废不挂,包装松散**不良不挂等,将不安全隐患消除在挂钩前;当多人吊挂同一吊物时,应由一专人负责指挥,在确认吊挂完备,所有人员都站在安全位置以后,才可发出起钩信号;起钩时,司索人员不应站在吊物倾翻、坠落可涉及的地方;如果作业场地为斜面,则应站在斜面上方(不可在死角),防止吊物坠落后继续沿斜面滚落伤人。
3.13.3摘钩卸载。
清理好卸载场地,选择安放位置,卸载不得挤压电气线路和其他管线,不得阻塞通道。
吊物到位卸载,应针对吊物种类采取不同措施来支撑、楔住、垫稳、归类摆放,不得混码、挤压、悬空摆放,防止滚落、侧倒、塌垛。
摘钩应等所有吊索完全松弛再进行,确认所有吊索从钩上卸下再起钩,不允许抖绳摘索,更不许利用起重机抽索。
3.13.5搬运过程的指挥。
指挥者所处位置应能全面观察作业现场,并使司机、司索工都可清楚看到;无论采用何种指挥信号,必须规范、准确、明了。
在作业进行的整个过程中(特别是重物悬挂在空中时),指挥者和司索工都不得擅离职守,应密切注意观察吊物及周围情况,发现问题,及时发出指挥信号。
3.13起重机作业时,起重臂和吊物下方严禁有人停留、工作或通过。重物吊运时,严禁人从下方通过。严禁用起重机载运人员,任何人不得随同吊装重物或吊装机械升降。
3.15吊装作业现场如需动火时,应遵守上级部门《工业动火安全管理办法》的规定。
3.16吊装作业现场的起重臂、绳索、物件等应避免同带电线路接触,并保持安全距离(<1kv为1.5m,1~35kv 为3m,>60 kv为:0.01(v-50)+3m)。
3.17用起重吊装机械等进行吊装作业时,除遵守本规定外,还应遵守该型机械的操作规程。
3.18吊装作业时,必须按规定负荷进行吊装,吊具、索具经计算选择使用,严禁超负荷运行。所吊重物接近或达到额定起重吊装能力时,应检查制动器,用低高度、短行程试吊后,再平稳吊起。
3.19悬吊重物下方严禁站人,通行和工作。
3.20在吊装作业中,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准吊装:
3.20.1指挥信号不明;
3.20.2超负荷或物体质量不明;
3.20.3斜拉重物;
3.20.3光线不足,看不清重物;
3.20.5重物下站人;
3.20.6重物埋地下;
3.20.7重物紧固不牢,绳打结,绳不齐;
3.20.8棱刃物体没有衬垫措施;
3.20.9重物越人头;
3.20.10安全装置失灵。
3.21吊装物件存放场地应该平整坚实。构件叠放用方木垫平,必须稳固,不准超高(一般不宜超过1.
6m)。构件存放除设置垫木外,必要时要设置相应的支撑,提高其稳定性。禁止无关人员在堆放的构件中穿行,防止发生构件倒塌伤人事故。
3.22严禁变更作业内容,扩大作业范围或转移作业部位。
3.23对吊装作业审批手续不全,安全措施不落实,作业环境不符合安全要求的,作业人员有权拒绝作业。
3.23吊装作业结束后,所使用的设备等吊装工具必须拉闸断电,并上锁。
吊装作业安全管理规定
作者 日期 1 目的。为加强吊装作业安全管理,防范吊装作业事故的发生,参照 起重机械安全规程 结合公司实际,特制订本规定。2 适用范围。本规定适用于各分公司,子公司吊装作业的安全管理。3 吊装作业定义及分类。吊装作业是指利用各种机具将重物吊起,并使重物发生位置变化的作业过程。3.1 吊装作业按吊装重...
吊装作业安全规定 x
1术语和定义。1.1吊装作业。使用桥式起重机 门式起重机 塔式起重机 汽车吊 升降机等起吊设备进行的作业。1.2吊具 索具。吊装设备的附属装置,如钢绳 滑轮 索环 平衡仪 扣钉 吊架孔 轮箍和挂钩等。1.3吊装设备的标准负载能力。由制造商标明的最大吊升能力,与吊臂的长度及半径有关。1.4起吊重量。在...
吊装作业安全管理规定
1.范围 本规定规范了公司吊装作业安全管理基本要求 作业前的安全检查 作业中安全措施 操作人员应遵守的规定 作业完毕作业人员应做的工作和相关票证的管理。本规定具体按照 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发布的化学品生产单位吊装作业安全规范实施。2.规范性引用文件 gb2811 安全帽。gb5082 起重吊运指挥信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