暑期社会实践通知

发布 2022-08-22 09:53:28 阅读 7632

(二)申报阶段(6月13日—6月20日):

1、团队申报:进行组队参加社会实践的同学,需填写《华中师范大学武汉传媒学院2023年暑期社会实践活动团队项目申报表》(见附件二),并准备相关可行性资料及ppt等**材料,于6月16日前上交各院(系)学生科进行初选,各院(系)学生科至少选拔一个团队,最多不超过三个团队,于6月20日前提交校团委。

2、个人申报:所有参加活动的学生需填写《华中师范大学武汉传媒学院社会实践调查登记表》(见附件三),一式两份,并于6月20日前上交一份给各院(系)辅导员审核指导,学生自己留存一份在新学期开学初上交。

三)立项阶段(6月20日—6月27日):

1、团队实践项目:校团委组织专家评审团对院(系)推荐的团队项目进行综合评分,最终确定校级重点实践团队项目,学校将分等级给予专项资金支持。

2、个人实践项目:由相关辅导员配合思政课部于6月24日前完成审核,并给予学生专业性指导意见,对于不符合要求和可行性不足的项目进行整改;6月27日前确定学生所选调研课题或实践活动内容,指导学生按照计划实施。

(四)实施阶段(7月2日—8月31日):

各实践团队和学生个人按照活动规划、日程安排到接收单位或社会实践基地开展社会实践活动。

(五)项目结题阶段(9月1日—9月9日)

年9月开学后一周内,实践团队及学生个人必须将实习成果,包括以上调研报告(**)或实习总结报告及暑期社会实践调查登记表,分别交至学工处及辅导员处。如果有相关采访录音、**或dv资料及调查问卷等成果,也可同时上交。

2、报告撰写严禁抄袭,并统一用a4纸打印。

(六)总结表彰阶段(9月10—9月23日):

1、各单位对大学生暑假开展的社会实践情况进行总结交流。调查报告由思政课部和各院(系)实践教学指导教师负责初评,结合学生参与社会实践的实际情况,分为优秀、良好、合格和不合格。合格及以上者,报教务处审批,给予学生相应的社会实践学分。

2、由教务处、学工处、思政课部邀请专家组成评审小组。从调查报告成绩为“优秀”中评选出“优秀调查报告”若干份,从参与暑期社会实践的师生中评选出优秀团体及个人,进行校级表彰,颁发荣誉证书及奖品。

暑期社会实践通知

通知。北校区各班干部同学 请及时通知本班每位同学开展暑期社会实践事宜 已经放到共享了,按照 下方要求做。暑期社会实践是大学生学习实践的必备环节,请同学们高度重视。如未按时完成或未提交者,毕业时将不能获得课外学分,不能获得毕业资格。要求 1.本班的每位同学都要自己 打印,并按要求在实习单位盖章 社会实...

暑期社会实践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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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暑期社会实践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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