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学生交通安全工作致家长的一封信

发布 2022-06-24 12:37:28 阅读 6469

致幼儿家长的一封信。

各位家长您好!

随着我区汽车、电瓶自动车数量的迅猛增加,交通事故日趋增多。幼儿由于年龄小,交通安全意识、交通法制意识、自我防卫意识以及对紧急情况的外置能力严重欠缺,极易受到交通事故的伤害。在此,我们向幼儿家长们公开致信,在家对幼儿进行交通安全教育,承担好监护人的责任,提高自身和孩子的交通安全意识和防范能力。

具体做到:

一、要对孩子言传身教,自觉遵守交通规则,为孩子做好表率。在驾车外出、上班或接送孩子途中,要时刻以身作则,用自己的行为影响和引导孩子形成良好的交通习惯。驾驶摩托车必须带好安全帽,未满12周岁的孩子不得坐在摩托车后座;非机动车不得驶入机动车道,不逆行、不猛拐,不闯红灯。

家中有年老者接送孩子的,更要提醒老人注意上述事项,确保交通安全。

二、教育孩子养成走人行道的好习惯,在没有人行道的情况下要注意靠路右边排成纵队行走。横过公路要走人行横道,没有人行横道的需注意来往车辆,不要在车辆临近时突然横穿,做到“一慢二看三通过”。

三、幼儿的交通安全是全社会的共同责任。各位幼儿家长,在您的日常出行途中,遇到幼儿横过马路时请主动避让,发现幼儿在道路上追逐嬉戏等危险行为时要及时劝阻。通过大家的努力,为您和他人的孩子共同撑起一把交通安全的保护伞。

四、摩托车接送幼儿的家长们请自觉安全守法驾驶,把车辆停在校旁、路两侧或其他区域,并按秩序靠边停放。学校门口为禁停车路段。

五、幼儿及幼儿家长要坚持严格遵守“四不”原则,即:不搭乘“三证”不全的车辆;不搭乘超载的车辆;不搭乘车况不好的“老爷车”;不搭乘驾驶员有(酒后、疲劳等)情况的车辆。

各位幼儿家长,孩子们的健康安全成长,是我们共同的责任,是我们共同的目标,让我们共同携手,做好幼儿的交通安全工作,为他们的出行创造一个良好的交通环境。感谢您的理解与支大力持。

温州经济技术开发区滨海第一幼儿园。

2024年4月20日。

关于学生交通安全工作致家长的一封信

四 不要让未满12岁的孩子在马路上骑自行车,不要让未满16周岁的孩子驾骑电动自行车上路。已满年龄可以骑自行车 电瓶车的,要教育他们注意走非机动车道,没有非机动车道的要靠路边右侧顺行。骑自行车时不得双手离把,不得互相追逐 并行或攀扶其他车辆。转弯前应减速慢行,不突然猛拐。横过道路时,要下车走人行横道推...

关于学生交通安全工作致家长的一封信

致学生家长的一封信。尊敬的各位学生家长您们好!学生安全关系到每一个家庭的幸福,每一点意外都会给学生和家庭带来深深的伤害。为了进一步加强全县学生交通安全防范意识,我局特发此信给各位家长,我们恳请家长们与各学校携手配合,增强交通安全意识,提高自我保护能力,并与学校联手共同做好学生的交通安全教育工作。随着...

关于学生交通安全致家长的一封信

尊敬的家长 您好!为了进一步落实上级教育部门关于 交通安全 的工作部署,结合我校实际情况,以深入学习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 为主要内容,以提高学生道路交通安全法律素质为重点,以达到学生交通法制观念和安全意识明显增强 出行守法率明显提高 文明交通水平进一步提升为目标。现向广大家长发放一封公开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