致化院新生家长的一封信

发布 2022-06-23 13:56:28 阅读 9260

尊敬的新生家长:

您好!首先,衷心祝贺您的孩子顺利进入中山大学化学与化学工程学院学习!感谢您对我院的信任和支持!我院全体老师欢迎您和您孩子的到来!

大学教育对于您孩子的成长是一个至关重要的阶段。在这段时间他们的人生观、价值观将逐步形成。他们也将在这里掌握一定的生存能力,然后步入社会。

初入大学的他们将面对的是一个全新的学习生活环境。在这里不再有固定的教室学习,讲课老师不再有足够的精力去顾及所有学生的学习情况……大学给他们的是一个相对自由和宽松的环境,您的孩子要想发展的好,首先要学会适应与自制。

在工作中我们发现,有的孩子进入大学后能通过努力很快适应大学的学习和生活,合理安排学习和社会活动的时间,一步一个脚印实现自己的目标;但也有一些学生,逐渐失去奋斗目标,甚至迷失了自己;还有一些同学不注意自我管理与约束,不遵守学校、学院的有关规定,违规违纪,受到处分,有的甚至不能顺利毕业。

教育和服务学生是学院的责任和义务,但要把孩子培养好,单靠学院的努力是不够的,需要家长们的配合和支持。一方面,我们会坚持“以人为本”的原则,优化教育教学资源,尽心竭力为学生提供优质的服务,帮助学生克服学习、生活、情感等困难,让他们健康成长;另一方面,我们衷心希望得到家长朋友们的支持,共同完成让孩子健康成长、顺利成才的心愿。因此也希望您了解学校的相关规定,和我们一起引导孩子,支持和配合我们的工作:

一、 课程成绩的相关规定。

中山大学本科生学籍管理规定》第十条规定:学校实行学分制基础上的绩点制。绩点制是根据绩点计算学生学习质量的一种制度。

学分绩点数和平均学分绩点数,是衡量学生学习量和质的重要依据,是决定学生能否取得学士学位、修读辅修专业、双专业、双学位及转专业的条件,也是评定优秀学生、优秀毕业生、奖学金和推荐免试攻读硕士研究生等的根据之一。

为便于评定学生的学习质量和对外交流,对百分制与绩点的对应关系作如下规定:

a)90—100分折合4.0—5.0绩点(优秀折合4.5绩点)

b)80—89分折合3.0—3.9绩点(良好折合3.5绩点)

c)70—79分折合2.0—2.9绩点(中等折合2.5绩点)

d)60—69分折合1.0—1.9绩点(及格折合1.5绩点)

e)59分以下的绩点为0(不及格的绩点为0)。

课程成绩总评不及格,可以重修或重考。课程成绩总评及格,不能重修或重考。重修、重考课程按实得的分数登记入册。

重修、重考成绩达60分或以上者,取得规定的学分,但原始成绩仍如实记录在档案中。重修、重考课程绩点计算如下:成绩达60分或以上,低于75分(不含75分),其绩点折合为1.

0;高于75分(含75分),低于90分(不含90分),其绩点折合为2.0;高于90分(含90分),其绩点折合为3.0。

课程学分绩点数的计算是将课程的成绩按上述规定折合为绩点数,然后将该课程的学分乘以该绩点数,即得出课程的学分绩点数。一门课程的学分绩点数等于该课程的学分乘以课程所得的绩点。计算公式为:

一门课程学分绩点数 = 课程的学分 × 课程的绩点。

每学期平均学分绩点数等于该学期各门课程学分数分别乘以各门课程绩点数求和除以该学期所修课程学分之和。计算公式为:

每学期平均学分绩点数=该学期各门课程学分绩点数之和/该学期所修课程学分之和

计算公式为:

修业期满的平均学分绩点数=在学期间各门课程学分绩点数之和/在学期间所修课程学分之和。

每学期结束及学生修业期满都应计算学生学习的平均学分绩点数。

二、试读的相关规定

中山大学本科生学籍管理规定》第二十一条规定:一学年所修学分未达到相关专业培养方案安排的三分之二者,应给予降级试读一年(毕业学年除外)的处理。试读期内所修学分如少于相关专业培养方案安排的五分之四者,作退学处理。

学生在校学习期间,只能试读一次。降级试读学生的及格课程不能申请重修、重考。

三、违反考试纪律或考试作弊的相关规定。

中山大学本科生学籍管理规定》第五十七条规定:违反考试纪律或考试作弊者,视情节轻重按如下规定处理:

1. 考生不遵守考场纪律,不服从考试工作人员的安排与要求,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应当认定为考试违纪:

1) 携带规定以外的物品(如书包等)进入考场或者未放在指定位置的;

2) 未在规定的座位参加考试的;

3) 考试开始信号发出前答题或者考试结束信号发出后继续答题的;

4) 在考试过程中旁窥、交头接耳、互打暗号或者手势的;

5) 在考场内喧哗、吸烟或者实施其他影响考场秩序的行为的;

6) 未经考试工作人员同意在考试过程中擅自离开考场的;

7) 将试卷、答卷(含答题卡、答题纸等)、草稿纸等考试用纸带出考场的;

8) 用规定以外的笔或者纸答题或者在试卷规定以外的地方书写姓名、考号或者以其他方式在答卷上标记信息的;

9) 其他违反考场规则但尚未构成作弊的行为。

有以上行为者按违反考场纪律论处,给予警告或以上处分。

2. 考生违背考试公平、公正原则,以不正当手段获得或者试图获得试题答案、考试成绩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应当认定为考试作弊:

1) 携带与考试内容相关的材料或者存储有与考试内容相关资料的电子设备参加考试的;

2) 抄袭或者协助他人抄袭试题答案或者与考试内容相关的资料的;

3) 在答卷上填写与本人身份不符的姓名、考号等信息的;

4) 传、接物品或者交换试卷、答卷、草稿纸的;

5) 抢夺、窃取他人试卷、答卷或者强迫他人为自己抄袭提供方便的;

6) 在考试过程中使用通讯设备的;

7) 请人代替参加考试或者代替他人参加考试的;

8) 故意销毁试卷、答卷或者考试材料的;

9) 其他作弊行为。

对犯有上述行为者,视其情节和认识错误态度,给予相应处分。对犯有第1)-4)款行为者,给予严重警告至留校察看处分;对犯有第5)-8)款行为者,给予留校察看或开除学籍的处分。对犯有9)款行为者,视具体情况给予处分。

3. 任课教师或考试工作人员在考试过程中或者考试结束后发现下列行为之一的,应当认定相关的考生实施了考试作弊行为:

1) 通过伪造证件、证明及其他材料获得考试资格和考试成绩的:

2) 评卷过程中被发现同一科目同一考场有两份以上(含两份)答卷雷同的;

3) 考场纪律混乱、考试秩序失控,出现大面积考试作弊现象的;

4) 考试工作人员协助实施作弊行为,事后查实的;

5) 其他应认定为作弊的行为。

对犯有上述行为者,视其情节和认识错误态度,给予相应处分。对犯有第1)-4)款行为者,给予记过或留校察看的处分。对犯有5)款行为者,视具体情况予以处分。

两次考试作弊者,给予开除学籍的处分。

四、授予毕业证、学士学位证的相关规定。

中山大学本科生学籍管理规定》第五十九条规定:修完相关专业培养方案规定的全部课程,取得毕业规定学分,德、智、体合格的学生,准予毕业,并发给毕业证书。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暂行实施办法》和《中山大学授予学士学位工作细则》的学生,发给学士学位证书。

中山大学授予学士学位工作细则》第五条规定:普通全日制本科毕业生或通过法定的其他学习途径的本科毕业生,成绩达到以下条件者,授予学士学位:

1)较好地掌握本学科专业的基础理论、基本知识和基本技能。

2)普通全日制本科生在取得毕业资格的前提下,按现行的绩点制,其必修课、专业选修课的平均学分绩点须达到2.0及以上。

3)高水平运动员、港澳台和民族班本科生在取得毕业资格的前提下,按现行的绩点制,其必修课、专业选修课的平均学分绩点须达到1.5及以上。外国留学生的必修课、专业选修课的平均学分绩点要求可参照执行。

4)**高等教育本科毕业生授予学士学位的要求,按照《中山大学**高等教育本科毕业生授予学士学位工作细则》的有关规定执行。

中山大学授予学士学位工作细则》第六条规定:普通全日制本科结业生,在准予结业后两年内回校完成补考、补做毕业**者,如取得毕业资格,同时达到授予学士学位所要求的条件,授予学位。授予学位的时间从学校学位评定委员会通过之日计起。

中山大学授予学士学位工作细则》第七条、第八条规定:在校期间受过留校察看或以上处分者,不授予学士学位;考试作弊者,不授予学士学位。

五、成绩查询及我们的****。

我院本科课程相对较难,敬请您继续关注孩子的学习成绩。学生的学习成绩可以通过以下几种方式查询:1,登陆学校教务处**的教务管理系统查询(用户名称:

学生学号,用户密码:身份证后八位;2,咨询学院教务员林老师,****:(020)84110917;3,我院学工部每年都会将孩子的成绩及表现以邮件、信件的方式寄给您,以方便您更清楚的了解您孩子的在校情况。

请确保家庭地址正确,如有变动请及时告知。如果您想了解更多其他方面的信息,请登陆学校**(或学院**(也可以联系2013级辅导员关老师,****:(020)84113691,邮箱:

六、在校及假期期间安全问题。

学生在校及假期期间的安全问题尤为重要,请学生注意保障自身人身安全和财产安全。建议您与孩子保持定期联系,提醒他们保护好个人隐私,警惕**诈骗,事先约定突发事件的****。遇到涉及金钱等方面的事情时一定要确认清楚,谨防不必要的损失。

如遇突发事件请保持冷静,及时联系学校保卫处或学院老师,核实事件真伪后再做决定。学校保卫处****:(020)84110110、(020)84111234。

学院2013级辅导员关老师:(020)84113691。

七、其他提醒。

孩子在大学里读书有时候难免会孤单、情绪低落,您要特别关注孩子的心理健康状况,如发现孩子在情绪上、情感上有异常,请尽快与孩子的辅导员或班主任联系,我们会积极帮助孩子克服困难;另外,请家长朋友们通过**、网络等方式,像以往一样,多和孩子谈心交流,做孩子的知心人;多鼓励孩子参加集体活动,不要游离于班级之外,抓住各种机会锻炼自己,争取全面发展。

以上是您和您的孩子在未来四年需要格外注意的几点问题。我们也非常希望您今后能够主动向我们介绍、沟通、反馈孩子的各方面信息。尤其是在他们遇到困惑和问题时,更需要及时联系、协商对策、形成合力,共同帮助孩子度过成长过程中暂时的难关。

我们期待在今后的日子里与您携手,为孩子营造和谐有序的成长环境,共同关注孩子的发展和未来!

遵义职院致新生家长的一封信

四 要求孩子勤奋学习,在掌握好每门功课的同时,勤动手 多参加各类社会及专业实践活动 多参加各类科技竞赛,把学习当作第一要务 鼓励他们多参加集体活动 积极主动地与人交往,处理好与同学和室友之间的关系 真诚待人 认真做事,树立 校荣我荣 校衰我耻 的主人翁意识。五 加强对孩子的规则意识教育和诚信教育,以...

致新生家长的一封信

尊敬的家长 您好!欢迎您和您的孩子来到中北大学艺术学院。首先非常感谢您为国家 为社会培养了一名大学生,同时我们也为能接收到您孩子这样优秀的学生感到荣幸,为您和您的孩子能够选择中北大学艺术学院接受高等教育感到由衷的自豪。作为教师,我们有责任 有义务把每个学生培养成才。我校近七十四年办学的历史也使我们积...

致新生家长的一封信

尊敬的2012级学生家长 您好!辽宁大学人文科技学院全体师生员工真诚欢迎您的孩子选择了我校。我深深理解作为一名学生家长,为孩子选择学校所费的心血和努力,您的孩子选择辽大人文,就是把自己的学业和前程托付给我们,这是对我院的高度信任,让我们倍感肩上责任重大。同时,我们有自信,也有能力把您的孩子培养成优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