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指导思想以深入贯彻落实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总要求为指导,继续巩固深化“动物卫生监督执法行风规范行动”成效,以严格执行畜牧兽医行政执法“六条禁令”为主要抓手,紧密联系本地工作实际,特别是近期小反刍兽疫防控工作实际,进一步加强执法队伍建设,规范检疫出证和证章标识管理,全面提升官方兽医人员素质和工作能力。二、工作目标和内容(一)工作目标通过开展全县动物卫生监督“提素质强能力”行动(以下简称“行动”),规范动物卫生监督执法行为,健全规章制度,纯洁执法队伍,强化管理手段,全面提升动物卫生监督官方兽医执法人员整体素质,不断增强动物卫生监督机构监管能力,打造一支政治硬、作风正、业务精、纪律严的动物卫生监督官方兽医执法队伍,树立动物卫生监督机构为民、务实、清廉、高效的良好形象。(二)主要内容提升动物卫生监督官方兽医执法人员队伍的政治素质和业务素质,通过自查整改、培训等措施,加强遵纪守法、文明执法、职业道德教育,加强国家方针政策、法律知识、专业知识的学习,不断提高个人综合素质,适应动物卫生监督工作新形势、新任务、新要求。
增强动物卫生监督执法能力,强化动物卫生监督机构凝聚力、执行力,完善相关保障措施,提高执法人员操作技能、综合监管能力、办案能力和应急处置能力。三、具体措施(一)人员队伍整顿全体动物卫生监督执法人员要以《行政处罚法》、《行政许可法》、《行政复议法》、《省行政程序规定》、《动物防疫法》、畜牧兽医行政执法“六条禁令”、《动物检疫管理办法》、《动物防疫条件审查办法》等要求为依据,对过去两年,特别是近期小反刍兽疫防控中的执法工作进行自查自纠,全面梳理,查找执法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漏洞,规范动物卫生监督各相关环节管理。每名执法人员要根据自查自纠情况,写出书面报告,在单位内部进行公示。
对发现的问题,要及时处理,限期整改;对涉及的相关人员,单位负责人要进行谈话改正。县畜牧兽医局将择机对动物卫生监督机构队伍整顿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及整顿情况开展督导检查。(二)定岗定程序各单位结合实际进一步明确动物检疫和监督执法各区域分工、工作职责和工作程序,及时纠正不合理问题,确保人员到位、岗位明确、职责清晰、程序规范。
对于病死动物无害化处理监管、执法办案等工作岗位。要建立健全相关工作制度,并认真贯彻执行。动物卫生监督机构要监督做好病死或者死因不明动物及其产品无害化处理工作。
要规范执法办案,建立执法回避,行政执法过错责任追究、执法督查和稽查等制度,并加强对制度执**况的检查。对产地检疫工作。要严格按照农业部《动物检疫申报点建设管理规范》要求,积极推进动物检疫申报点建设,并在明显位置设置公示牌向社会公示检疫申报依据、检疫范围、检疫对象、检疫申报时限、检疫申报程序、检疫收费标准、管辖范围、辖区官方兽医及指定兽医专业人员信息、检疫申报点****、监督**等内容。
产地检疫出证要基于对规模养殖场或相关区域内动物疫病监测结果,掌握养殖环节动物疫病防控状况,并在进行必要的实验室检测基础上,认真落实动物检疫申报、受理制度和到现场或指定地点检疫制度,严格按产地检疫规程和国家有关文件规定依法出具检疫合格证明,规范检疫收费,做到受理申报动物检疫率、到现场或指定地点检疫实施率、操作到位率达到100%。发现疑似病畜禽立即依法报告并采取有效措施,果断处置。严格执行农业部畜牧兽医行政执法“六条禁令”,严厉打击“只收费不检疫”、“越权出证”、“隔山开证”等违法违规行为,坚决杜绝类似案件发生。
对屠宰检疫工作。要严格执行规模屠宰场官方兽医派驻制度和屠宰检疫申报制度,要加强对定点屠宰入场动物的查证验物,严防不合格动物进入屠宰场;做好检疫监管,未经检疫或检疫不合格的动物产品不得出厂(场)。严把宰前、宰中、宰后各个关口,强化检疫监管,发现病害动物和病害动物产品,依法出具《动物检疫处理通知单》,并监督厂(场)方做好无害化处理工作。
官方兽医必须做好入场监督查验、检疫申报、宰前检查、宰后检疫监管等环节记录。要严格督促屠宰企业履行产品质量安全主体责任,严格执行进厂(场)登记和“瘦肉精”自检等制度,实现屠宰检疫申报率和受理率达到100%,全面促进屠宰检疫工作规范开展。对检疫工作记录。
要严格实行《动物检疫工作记录规范》电子化管理,按要求规范录入《动物检疫工作记录规范》相关信息和数据,及时保存归档,确保检疫记录及时、准确、规范,实现检疫工作“痕迹化”管理,做到有检疫、有记录、有档案。对动物诊疗机构监管。要严格按照《动物诊疗机构管理办法》、《执业兽医管理办法》和《省动物诊疗机构监管制度》等法律法规及文件要求,切实规范动物诊疗机构监管,严厉打击动物诊疗机构、执业兽医违法从业行为,规范动物诊疗机构管理,改善动物诊疗市场秩序,促进动物诊疗行业健康发展。
(三)规范证章标识使用管理规范检疫证明的使用管理,严格做到“统一订购、层级发放、网上公布、及时登记、**和销毁”,落实“专人、专账、专库管理”制度。要及时对动物卫生监督证章标识使用管理情况开展清理排查,发现违规使用情况立即整改。票证管理员要及时调度官方兽医《动物检疫合格证明》使用情况,并通过电子出证平台抽查其出证信息,及时**存根,严防官方兽医长期留有未使用《动物检疫合格证明》的情况出现。
各单位要加大合作,及时通报相关信息,严格处理不按规定出具检疫合格证明、倒卖或伪造证章等违法违规行为。(四)进行执法后评估要对2023年查处的全部案件进行执法后评估工作,依照法律规定程序、标准和方法,对执法程序和效果进行检查和综合评价,纠正不当执法案件,对违规执法人员做出处理。使动物卫生监督执法依法规范、公开透明开展。
“行动”期间,开展一次执法案卷评查活动,进一步规范执法行为,提升执法能力,确保执法质量。(五)开展全员教育培训全面开展检疫监督执法人员教育培训活动,提升动物卫生监督执法人员综合素质。计划进行3次官方兽医培训,请县法院专家进行一次行政法规培训。
在政治素质上,要加强职业道德培训,树立强化社会主义价值观,形成“雷厉风行、令行禁止”的工作作风和良好的职业形象;在法律素质上,要加强对《动物防疫法》《行政处罚法》等法律法规的学习,执法人员要经岗前培训,持行政执法证件上岗,逐步实现动物卫生监督执法人员由业务型向依法管理型转变;在业务素质上,要有针对性地开展不同层次的业务知识培训,熟练掌握畜牧、兽医等专业知识和相关操作技能,适应动物卫生监督执法工作需要。四、部署实施本次“行动”分三阶段实施。(一)动员部署阶段(2023年6月)县畜牧兽医局成立“行动”领导小组和办公室,制定全县“行动”实施方案。
(二)组织实施阶段(2023年6月至2023年4月)县动物卫生监督所要按照本实施方案要求,组织开展好人员队伍整顿、定岗定程序、规范证章标识使用管理、执法后评估、全员教育培训等各项工作。(三)总结提高阶段(2023年5月-6月)2023年5月底前,各基层畜牧兽医站要全面总结本次“行动”取得的成效,认真梳理各环节工作存在的问题,查漏补缺,各基层畜牧兽医站务必于2023年6月1日前将本辖区内总结报告发至动物卫生监督所邮箱。
学校卫生监督工作方案
一 工作目标。为做好我县学校卫生工作,通过开展对学校饮用水卫生 传染病防治工作 教学环境与生活设施卫生情况 学校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工作的监督检查,指导和促进学校进一步提高卫生管理水平,预防学校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发生,保障广大师生身体健康,确保学校卫生安全。二 工作内容。一 对学校饮用水卫生的监督检...
学校卫生监督工作方案
方案预案 姓名。单位。日期 年 月 日。为做好我县学校卫生工作,通过开展对学校饮用水卫生 传染病防治工作 教学环境与生活设施卫生情况 学校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工作的监督检查,指导和促进学校进一步提高卫生管理水平,预防学校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发生,保障广大师生身体健康,确保学校卫生安全。二 工作内容 一...
学校卫生监督工作方案A
方案预案 姓名。单位。日期 年 月 日。学校卫生监督工作方案。一 工作目标。为做好我县学校卫生工作,通过开展对学校饮用水卫生 传染病防治工作 教学环境与生活设施卫生情况 学校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工作的监督检查,指导和促进学校进一步提高卫生管理水平,预防学校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发生,保障广大师生身体健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