创先争优,素质典型——校园十星”评选活动策划方案。
为进一步推动我院素质教育发展,加强我院学生全面发展建设,展现我校学生朝气蓬勃、积极进取的精神风貌。在校园内掀起创先争优的热潮,营造良好的校园文化氛围,促进我校学生综合素质的提高,更好地适应国家与社会对人才的需求。学院院团委特举办此次“创先争优,素质典型——校园十星”评选活动。
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为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大学生思想道德建设,营造充满人文关怀的和谐校园,让德有所养、学有所得、技有所长的学生脱颖而出,同时在学生中树立文明典型,以榜样的力量感化群体,养成良好的行为习惯,形成优良的学风、校风和班风,营造良好的校园文化氛围,弘扬正气,激励先进,进一步增强校园凝聚力和感召力。
二、活动对象:
注册在校的全日制学生。
三、活动时间:
2023年11月1日至2023年12月29日。
四、参选资格要求:
1、有较高的思想道德素质,认真学习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有奋发成才、报效祖国的远大理想。
2、参选同学必须遵守法律法规和学校的有关规章制度,思想进步,品行端正,文明守纪,道德品质优良;
3、参选同学应有高度的集体荣誉感和使命感,有一定的榜样示范作用,并接受学院、教师和同学的监督;
4、出现下列情况的无参评资格:
1)受过学院处分的同学。
2)重复申报的个人。
五、评选类别:
1、诚实守信之星。
2、勤奋拼搏之星。
3、校园才艺之星。
4、志愿服务之星。
5、感动校园之星。
6、自强不息之星。
7、友爱奉献之星。
8、科技创新之星。
9、勤俭节约之星。
10、文明礼仪之星。
六、评选具体条件。
一)诚实守信之星。
遵守公德,诚实守信。尊重他人,言行一致,具有优良的诚信品质和道德素质,无不良诚信记录。
勤奋好学、刻苦钻研,具有良好的学习习惯;学习态度端正,勤学好问,能较好地掌握各门功课的基础知识和基本技能;学习成绩名列前茅,无不及格科目,在考试中无作弊行为。
三)校园才艺之星。
具有专业的艺术素养,较高的综合素质,身心健康,形象良好;在美术、**、舞蹈、书法、摄影、文学等方面有。
突出特长,积极参加校内外各类艺术团体的活动,曾在各类才艺比赛中获奖。
四)志愿服务之星。
认真学习雷锋精神和事迹,助人为乐,在帮助同学克服困难,资助贫困学生,或者积极参加志愿服务、爱心公益活动等方面有优秀表现,事迹突出。
五)感动校园之星。
学习英雄人物的高尚品德,弘扬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用先进事迹感动大家,用自己行动打动大家,从小事做起,从自我做起,用行动关爱社会、关爱校园、关爱他人,具有社会正义感和振兴民族的责任感,良好的道德品质。
六)自强不息之星。
勇于克服在经济上或其他方面的困难,身处逆境却有积极乐观的心态,对待生活,学习均有一种坚忍不拔的意志和百折不挠的精神,有较强的自我管理,自我约束能力,成绩优良,事迹突出。
担任学生会或班委会、团支部干部,能认真履行所任职务的职责,独立工作能力强,奉献意识强、服务意识强、团结意识强。所在班级、支部曾获校级以上的先进集体称号,个人也曾获校级以上优秀学生干部称号优先。
八)科技创新之星。
积极参与各级各类科技活动和竞赛以及建筑设计活动,能起示范带头作用;在科技创新、设计创新中做出突出成绩的个人;积极参与各级各类学术科技活动、竞赛,建筑设计并做出突出贡献者。
九)勤俭节约之星。
节约意识强,爱护学习用品、生活用品生活简朴,不摆阔气,不讲吃穿,不乱花钱。有典型事迹,得到大家一致好评。
十)文明礼仪之星。
遵纪守法,模范遵守社会公德,举止文明,谈吐文雅,穿着整洁大方,不抽烟、不酗酒,生活俭朴,乐于助人,关心集体,热爱劳动,积极倡导和传播健康向上的校园文化,知荣名耻,自觉抵制腐朽文化和不健康文化。
七、申报与评选流程。
一、各系评选。
各系自行评选,根据实际情况向组委会推选三人至院级评选。
二、院级评选。
一申报方式:系部推举、个人自荐、他人推荐。
二评选包括组委会评分与投票两部分:
组委会评分占总分的60%。届时,组委会将根据申报材料与评分细则对参选人进行评分。
投票得分占总分的40%。其中,投票点投票占投票总分的20%,网络投票占投票总分的20%。
三)每项产生一名校园之星并产生一至两名提名奖。
八、活动安排。
活动时间:2023年11月1日至12月29日。
第一阶段(11月1日—11月21日):
一)宣传:通过广播、网页、宣传栏宣传湖南城建职业技术学院“创先争优,素质典型——校园十星”评选活动。
二)各系评选。
各系按照文件要求评选“创先争优,素质典型——校园十星”
第二阶段(11月21日—11月23日)
1、各系推举:
各系根据实际情况向组委会推举三人至院级评选,并附申报材料于11月21日20:30前上交至活动组委会(院团委办公室)。
三)资格审查。
1、活动组委会于11月22日至11月23日,根据参选者提交的申报材料,进行资格审查。
第三阶段(11月24日—12月20日):
一)11 月 24 日举行校园之星评选启动仪式,期间宣读候选人事迹。 (二)专场宣传:11 月 15 日—11 月 20 日在广播、网页、宣传栏对候选人事迹进行宣传。
(三)投票:11 月 24 日—12 月 20 日 1、投票点投票:在校园内设立固定的现场投票点,面向全校同学进行公开投票。
2、网络投票:在湖南城建职业技术学院城建青年专栏上开辟投票专区,供广大同学进行网络投票。 第三阶段(12 月 21 日—12 月 29 日 月 21 日公布“校园之星”获得者名单 月 21 日至 12 月 28 日通过各种方式对“校园十星”进行广泛宣 月 29 日在体艺馆举行湖南城建职业技术学院创先争优,素质典型——校园十星”颁奖晚会。
九、表彰最终单项第一的个人由活动组委会授予湖南城建职业技术学院创先争优,素质典型——校园十星”荣誉称号,并颁发证书、徽章。 剩下提名候选人获得相对应的提名奖。 十、工作要求此次评选涉及个人荣誉,望各系部及个人高度重视。
各系部接到通知后,应立即成立系部活动组委会,按通知要求开展相关评选
工作。 院团委 2011 年 10 月附件: 一、学院“创先争优,素质典型——校园十星”评选活动通知。
二、学院“创先争优,素质典型——校园十星”评选活动委员会名单。 三、学院“创先争优,素质典型——校园十星”评选活动评选细则。 四、学院“创先争优,素质典型——校园十星”评选活动报名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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