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方(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以下简称乙方):
应甲方需要,甲乙双方本着平等合作、互惠互利的原则,经协商一致,就企业形象营销策划事宜,达成如下合同条款,以资双方共同遵守执行。
一、合作期限(服务期限):服务期为月,从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经甲方书面确认但在服务期届满后仍未完成的服务,在服务完成后工作日内结清费用。
二、服务内容。
1、项目全案策划服务;
项目所在区域市场调研。
项目理解及概念提升。
项目整体品牌推广策划及项目品牌发展规划。
项目全程营销策划,阶段性实施方案及各类媒介、公关、广告表现等策略建议。
项目全程推广的各类广告策略、创意构想、撰文及设计执行。
vi识别系统建立与设计。
公关活动计划。
公共资源的整合:应甲方要求介绍第三方专业公司。
项目全程跟进服务。
项目全程宣传实施:提议、筹划、设计展览及交易会,包括应甲方的要求聘请及监控第三方工作。
第三方工作监控:对甲方或乙方直接委托的第三方提供的广告设计、制作、发布、活动组织等服务进行监控(服务范围不包括**发布**)。
2、其他协助服务。
无。三、服务收费及付款:
1、本合同总服务费为人民币 (大写)(¥元)。
2、合同签订后在服务期内,当月服务费¥ 元在次月10号前支付给乙方,以确保乙方工作顺利展开。
3、差旅费用约定如下:甲方承担乙方执行本协议期间人员差旅费用。
4、其他付款约定:
无。四、运作流程。
1、本协议签订后,项目即进入具体操作阶段,乙方根据本协议约定及甲方对接部门要求操作。
2、甲方向乙方下达任务时,应以固定之书面形式,详细说明任务之具体要求、用途、完成时间、数量等指标,以利双方对工作认知一致及任务的同步推进。
3、为提高工作效率、避免沟通误区的产生,准确把握各类作品执行策略和创意策略以保证质量,乙方应及时把项目背景、创意简报提交甲方确认后,实施具体的创作工作。
五、工作成果。
1、策划方案:以书面报告形式呈递(甲方有权将乙方策划方案修改后纳入自行制定的策划方案使用)。
2、广告创意:以文字稿或设计稿形式沟通(当面呈交、电子邮件或快递)
3、设计成品:以光盘或输出胶片递交(如提供胶片,则按输出胶片数量另收成本费用)。
六、双方权利义务。
一)甲方的权利义务:
1、合同服务期内,甲方应积极配合乙方,及时提供乙方所需的各类**文字资料和相关的批文,并应对上述资料的真实性和合法性负责;若甲方提供的资料可能引起法律纠纷,乙方有及时提醒之义务,否则,乙方将承担直接责任或者连带责任;如甲方执意使用,其相关的一切责任由甲方负责,乙方不承担由此产生的直接责任或连带责任。
2、甲方有权对乙方提交的策划思路、广告方案、设计稿等书面文件及时以书面形式提出修改意见和建议,乙方据此进行修改、调整,直至甲方书面同意方可定稿。但甲方应尊重乙方的专业经验和知识,并应考虑乙方工作周期等因素,在下达工作任务时应确保乙方有较为充足的创作时间(相关作品初稿提交时间见附件四),在乙方提交有关文件后,甲方应及时、完整地以书面形式提出明确的意见,以便乙方保质保量完成各项业务。
3、甲方应指定一位代表与乙方沟通,甲方意见经甲方代表签署后生效。
4、若因甲方资料提供、定稿后再次修改等原因造成乙方的工作延误,乙方不承担相关责任。
5、甲方应按照本合同规定及时付款,以保证项目的正常运行。
6、甲方在提出各种正式建议与意见时,应采用包括电子邮件和传真在内的书面方式。
7、双方合作期内,甲方每月根据工作目标完成情况,工作成果的质量等,对乙方提出改进的建议和意见,乙方应及时调整;甲方每季度根据本合同的约定对乙方工作进行公开、公正的评估,如评估合格以上,本合同继续履行;否则,甲方有权提前终止本合同执行,不需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8、甲方有权自行决定制作商及**商,如**、印刷公司、制作公司等。需要乙方**的,由双方协商办理。
二)乙方的权利义务:
1、乙方承接甲方营销策划**业务,应尽职尽责为甲方服务,按时、按质、按量完成甲方委托的各项策划、设计、制作和**业务,并为甲方的资料和推广计划保密。
2、乙方应主动提前向甲方索要工作所需的相关资料,并按甲方确认之正稿进行输出、制作、发布等业务,若乙方工作结果与甲方确认之正稿不一致,乙方应赔偿甲方的经济损失。
3、乙方所有策划方案及相关建议方案以书面形式向甲方汇报。
4、乙方需与甲方保持紧密联系,与甲方进行及时、充分的沟通,以推进服务工作。
5、若因甲方未按本合同规定的时间内付款而导致制作、发布工作延误等经济损失,由甲方承担。并且乙方有权暂停设计、制作、发布**等实质性活动,直至甲方付款为止。如因乙方原因不能按照计划发布,由此导致甲方的经济损失,由乙方承担(不可抗力因素除外)。
6、双方合作期间,乙方不得从事市与本项目具有竞争性质的房地产项目的营销策划工作,甲方书面同意的除外。
7、合同期间,乙方须在每月末将该服务阶段所有作品正稿刻盘提交甲方,以备甲方保留存档。
8、乙方就广告和宣传物的出版、发布、制作、展览等事宜,如涉及著作权及肖像权、名誉权等人身权,乙方应与美工师、摄影师、模特儿、演员等人身权或著作权权利人签署使用许可合同,并保证乙方的工作或作品不侵犯任何第三方的知识产权或人身权等其他在先权利。否则,由乙方负责处理相关法律纠纷并承担全部法律责任。如甲方因此受到任何损失,由乙方赔偿甲方受到的全部损失。
9、合作期结束后,乙方仍需完成甲方在合作期内提出的本合同服务内容以内的工作任务。
10、乙方不得将本合同中的全部或部分工作委托他人,甲方书面同意的除外。
11、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转委托第三方完成的服务或产品,乙方承担连带责任。
七、知识产权及人身权。
1、乙方依据本合同完成之作品或甲方确认之设计稿件的版权归甲方所有。乙方应将上述资料存入光盘提供给甲方保存。未经征得甲方的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将上述作品用于本合同约定之外的事项。
2、如乙方完成的作品涉及他人的著作权、肖像权或其他权利,由乙方负责办理取得权利人的许可等相关法律手续。
3、乙方保证根据本合同所完成的创意概念、广告、文案、活动等作品不违反国家有关的法规,并不侵犯任何第三人的版权、商标权、肖像权、名誉权等在先权利,否则,由乙方负责处理相关法律纠纷并承担全部法律责任。如甲方因此受到任何损失,由乙方赔偿甲方受到的全部损失。
八、保密。1、乙方对于为履行本合同规定义务所得知的甲方的一切业务信息和资料及乙方提供的创意、设计等相关资料均属甲方商业秘密,乙方应严守机密。
2、乙方只能向为履行本合同规定义务需要知悉此类信息资料的单位或个人进行披露。乙方应告知获得此信息资料的各方予以保密并采取相应保密手段。如乙方或乙方员工泄露甲方的商业秘密致使甲方受到损失的,由乙方承担赔偿责任。
3、未经甲方事先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向与履行本合同无关的任何第三方披露甲方商业秘密。
4、乙方不得向第三方提供类似或雷同于本项目的创意、设计。
九、不可抗力。
本合同有效期间内因自然灾害及因国家法律政策变更等人力不可抗拒的因素,造成本合同及其补充协议内容部分或全部不能履行,双方在不可抗力事件影响范围内互不承担违约责任。但应在四十八小时内,将相关事件、可能引发后果等情况以书面形式通知另一方,并采取必要的措施尽量减少损失,在事件发生后的十五天内,受不可抗力事件影响的一方应向另一方提交有关权威部门的证明,及本合同(包括补充协议)约定义务与责任不能履行或需要延期的报告。
十、合同终止。
如发生下列情况之一,本合同可以变更或解除:
1、双方协商一致同意变更或解除合同;
2、另一方违反合同,以致严重影响订立合同时所期望的经济效益;
3、另一方在约定期限内没有履行合同,在被允许延迟履行的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合同;在合同有效期内任一方解除本合同须提前15天书面通知对方。在本合同终止之日起5天内,甲方须支付乙方在合同终止前经甲方签字确认的所有已完成的服务费用,未完成的服务在服务完成后15天内结清费用。
十。一、违约责任。
1、甲方应按本合同约定按时支付款项,并承担相应的责任。
2、乙方须在双方确认的时间内完成甲方所需的**服务内容,如乙方未按时提供服务,甲方有权要求乙方减收服务费用、赔偿损失直至解除本合同。
3、如乙方发布的广告内容与甲方确认的广告不符,或在广告发布过程**现遗漏,乙方应在甲方提出书面更正通知后1天内负责及时更正重新发布,甲方有权要求乙方减收服务费用、赔偿损失直至解除本合同。
4、如乙方提供服务的质量不符合本合同规定的要求,乙方应在甲方提出书面更正通知后1天内负责及时更正重新发布,甲方有权要求乙方减收服务费用、赔偿损失直至解除本合同。
5、如乙方不能正确履行本合同第八条规定保密义务,乙方应赔偿损失。视其情况,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
6、乙方擅自转委托的,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十。
三、争议解决对于因本合同引起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争议,双方协商解决。如协商解决不成的,任何一方均可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十。二、其他。
1、若因乙方设计的广告违反了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而受到国家行政管理部分的处罚或业主投诉,其罚款或赔偿由乙方负责。若乙方因甲方书面要求而违背审查原则,则乙方责任可豁免。
2、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至服务期满之日终止。
3、在服务期届满前5天双方协商决定是否续约。如需续约,由双方另行签署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4、甲、乙方发送的通知凡涉及双方权利、义务的,应以书面形式通知。合同中所列甲、乙方的地址即为各方的收件地址。如若地址有更改,须自变更之日起一周内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
凡按各方最后地址送达的通知或其他有关文件均视为有效送达。
5、合同之资料附件:服务范围详细内容、专案小组成员、营销策划类全程工作联系单、相关作品初稿工作时间,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6、本合同一式肆份,甲方乙方各执贰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乙方。
品牌营销策划服务合同品牌营销策划服务合同范本
品牌营销策划服务合同 品牌营销策划服务合同范本。甲方 乙方 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 及有关规定,甲乙双方本着诚实信用,平等互利的原则,就。事宜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乙方将组织专项项目服务组,向甲方提供。服务。服务内容见附件 附件一 营销策划项目内容清单 附件二 项目组名单 一 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营销策划服务合同
营销顾问服务合同。委托方 以下称甲方。委托人 职务。开户行 账号。受托方 以下称乙方。委托人 职务。开户行 账号。甲 乙双方本着相互合作 平等互利的原则,经友好协商,就甲方委托乙方为提供营销策划顾问服务的相关事宜,达成如下条款,以兹共同遵守 第一条合作期限 1.1甲方委托乙方提供营销策划服务期限为自...
营销策划服务合同
营销顾问服务合同。委托方 xx 受托方 上海通卡投资管理 签订日期 签订地点 上海市浦东新区。委托方 以下称甲方 xxxx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委托人 职务 开户银行 帐号 受托方 以下称乙方 上海通卡投资管理 委托人 职务 开户银行 帐号 地址 上海市浦东新区东方路738号裕安大厦18层 甲 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