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 组织实施招生录取工作,负责协调和处理本校录取工作中的有关问题;
7. 履行高校招生信息公开相应职责;
8. 配合学校有关部门对录取的新生进行复查;
9. 完成教育主管部门和学校交办的其它工作。
第八条学校招生工作在学校监察处的监督下进行。
第三章招生计划。
第九条按照教育部有关工作要求,着力促进区域和城乡入学机会公平,学校综合考虑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考生人数、生源质量、毕业生就业情况等因素,并结合历年招生实际情况,确定分省分专业计划。
第十条学校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由各省级招办向社会发布,考生也可在学校招生网查询。
第十一条学校按照教育部相关规定要求编制预留计划,预留计划数为招生计划总数的1%。预留计划用于调节各地统考上线生源的不平衡,以及平行志愿省份已进档且服从专业调剂的超出计划部分考生的录取。
第四章录取原则。
第十二条对各省(区、市)招生主管部门计入投档分的照顾政策加分原则上予以承认,但增加的总分值不超过20分。
第十三条实行传统志愿投档的省(直辖市、自治区),学校调阅考生档案的比例一般不超过各批次招生计划数的110%;实行平行志愿投档的省(直辖市、自治区),学校调阅考生档案的比例一般不超过各批次招生计划数的105%。
第十四条报考英语、商务英语专业的考生,要求外语语种为英语,报考日语专业的考生,要求外语语种为英语或日语,如所在省级招办组织英语口试,考生须参加口试且成绩合格。飞行技术、交通运输专业要求外语语种为英语;其他专业无外语语种限制,提请非英语语种考生注意,我校的公共外语教学只开设英语课程。
第十五条我校执行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有关补充规定,同时根据我校专业培养的实际要求,对报考民航专业的考生身体健康状况作以下补充要求:飞行技术专业的体检要求按《民用航空招收飞行学生体检鉴定规范》执行;结合民航专业特点,交通运输专业要求肝功能正常,色觉正常。
第十六条江苏省外普通类招生录取原则。
学校根据公布的招生计划,对进档考生根据分数优先的原则、按照专业志愿择优录取;对总分相同的考生,语数外三门之和高者优先录取;总分及语数外三门之和若再相同,则综合考虑相关单科分数进行录取。
第十七条江苏省内普通类招生录取原则。
1. 考生应满足我校对学业水平测试的基本要求,提前批飞行技术专业要求选测cc、必测4c1合格;本科二批(含中外合作办学、中美大学生双向交流项目)要求选测bc、必测4c1合格;艺术类本科要求学业水平测试d级不得超过三门;
2. 进档考生按照先分数后等级、遵循专业志愿的原则进行录取,当投档分数相同时,选测科目等级高者优先;选测科目等级若再相同时,则按考生综合情况择优录取;
3. 对于获得中学生奥林匹克数学、物理、化学、信息竞赛全国或江苏赛区三等奖以上的进档考生,可在同批次中优先录取(满足该条款的考生应在志愿填报结束至高考录取前与我校学生工作处联系)。
第十八条艺术类专业招生录取原则。
按照考生所在省艺术类考试的录取办法进行投档,进档后再按文化成绩加专业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总分相同时,以专业成绩高者优先;总分和专业成绩若再相同时,则以语文成绩高者优先。
第十九条飞行技术专业招生录取原则。
1. 考生年龄要求在16周岁至20周岁(2023年9月1日至2023年8月31日)。
2. 2023年常州工学院飞行技术专业(高中养成培养模式)在江苏省、江西省、河南省、河北省等四省招收参加2023年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招生统一考试的高中毕业生。
3. 对于通过我校组织的飞行学生体格检查合格、背景调查合格以及飞行员综合选拔测试系统的测评合格的考生,在其投档分和英语单科成绩达到中国民航局划定的考生所在省份最低控制线的基础上,按照投档分从高到低排序,择优录取;同分情况下,优先录取英语成绩高者。
4. 有关飞行技术专业招生详细要求见《常州工学院2023年飞行技术专业招生简章(面向高中生)》。
第二十条按照传统志愿投档的批次,在第一志愿考生生源不足的情况下,我校可接收非第一志愿考生,按照投档成绩择优录取。若符合条件的非第一志愿考生生源仍不足,将征集志愿。按照平行志愿投档的批次,未完成的计划也将征集志愿。
征集志愿仍不足则将剩余计划调剂到其他生源***的省份完成招生计划。
第二十一条新生入校后,我校统一进行新生复查工作。凡复查不合格的新生,将按照有关规定进行处理,直至取消入学资格。
第五章其他。
第二十二条学校严格按照江苏省物价部门核定的收费标准收取学费,其中,工科类5800元/生。年,理科类5500元/生。年,文科类5200元/生。
年,艺术类6800元/生。年,嵌入式培养7800元/生。年,中外合作办学专业国内22000元/生。
年,国外学费按照国外高校收费标准执行。住宿费:700~1200元/学年。
第二十三条学校建立“全方位、开放式”的奖助学金体系,为优秀考生设立了新生奖学金,新生入学时设有“绿色通道”以保证经济困难学生顺利入学。建有完善的“奖、助、勤、贷、补、减、免”资助体系,按照经济资助与精神资助并行的双资助模式,构建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助学服务系统、就业服务系统、学习服务系统、成才服务系统,全面服务于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成长成才。
第二十四条我校招生咨询**:051985211043,招生**:学校监察处投诉**:0519
附则。第二十五条本章程通过教育部阳光高考平台和我校招生网向社会发布。
第二十六条本章程由常州工学院学生工作部(处)负责解释。
第二十七条本章程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宿州学院2023年招生简章
大泽茫茫,汴水泱泱,黄淮南郡,古韵悠长。宿州学院座落于皖北历史文化名城 宿州市。宿州位于黄淮海平原核心地带,地处皖苏鲁豫四省交汇地带,襟连沿海,背倚中原,承东启西,是安徽的北大门,地理区位特别优越。京台高速 烟汕高速纵观南北,京沪 陇海两大铁路干线呈 十 字状贯穿宿州全境。境内铁路 公路交织,基本形...
招生简章赤峰学院2023年招生章程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以 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和加强党的领导,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选拔和培养德智体美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 人,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 和教育部有关文件精神,维护学校和考生合法权益,保障赤峰学院201...
招生简章河套学院2023年招生章程
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 和教育部及内蒙古自治区教育厅的相关规章政策和文件的要求,我院继续实施高考招生 阳光工程 经学院招生工作委员会研究,特制定本章程。一 基本情况。1.学校全称 河套学院。2.学校国标 11631。3.学校校址 内蒙古自治区巴彦淖尔市临河区大学路。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