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务管理及清欠补充规定

发布 2022-02-27 11:43:28 阅读 9989

吉林省高等级公路公司。

为了加强财务管理和成本核算工作,严格控制费用支出,现制定如下补充规定。

一、会计机构和会计人员。

1、项目部财务部门为公司财务部派出机构,其人员选用由公司财务经理提名,审计经理核查,主管财务领导批准。原则上每一项目部的财务人员最少两人,最多三人,另配备一至两名核算员。

2、项目部财务人员对项目经理和公司经理双重负责,业务归公司财务部领导,并接受审计部的监督。

3、项目部应对财务工作支持配合、协助。

二、全体财务人员必须严格遵守公司财务制度规定,对负责的业务负具体责任。

三、合同管理。

1、除即时结清的小额付款外,均采用书面合同形式结算付款。

2、财务人员有权参与合同的制定,有核准权。

3、订立合同前,应按公司规定先报送公司考评小组审核会签,会签后再与对方签定。

4、严格执行合同,对超越合同约束的业务,财务人员有权拒绝执行,否则,承担责任。

5、财务部门有责任和义务保管各类合同,并按合同规定办理相关业务,对重要合同应存入凭证备查。

四、成本及结算。

一)必须坚持的原则。

1、财务人员对成本、效益的真实性承担责任,在核算成本的过程中,应与计划部门密切协作,核清收入。

2、必须严格坚持月出成本的基本准则,保证成本真实、及时。

3、任何原始票据必须有不少于四人的签字方可入账。

二)对外协结算应遵守的基本程序:

1、人工费结算 :工长签发任务单-施工队队长签认-劳资科负责人审核-计划科或质检科负责人复核-主管项目副经理审批-财务科负责人核查-项目经理审批入账。

2、机械费结算 :现场管理人员填写运输小票或机械使用记录单-施工队队长签认-核算员按约定核算-设备科负责人复核-主管项目副经理审批-财务科负责人核查-项目经理审批入账。

3、材料费结算:检斤员签发运输小票-施工工长确认-核算员核对后结算签字-材料科负责人审核-计划科负责人复核-主管项目副经理审批-财务科负责人核查-项目经理审批入账。

4、出包工程结算:施工工长签发工程量-施工负责人审核-质检科检验-计划科复核并按实际工程量结算-主管项目副经理审批-财务科负责人核查-项目经理审批入账。

五、资金管理。

1、资金使用。

按公司规定实施计划管理,公司对项目资金具有调配权。

1) 项目部资金使用应严格按公司财务管理办法第四章规定执行。

2) 原则上项目部只能建立一个帐户,需另建账户时必须报请公司财务部核准。

3)项目部所有工程款一律拨付至各公司总部,待公司考评小组审定后再转付至项目部按规定使用(时间不超过2个工作日)。

工程款转付原则:

根据项目部每月25日上报计量时完成的实际工作量部分的目标测算数拨付。

措施:项目编制目标测算应将测算内容分解至每月形象进度计划部分(须注有计划完成量、目标完成量),时间以每月25日为计算截止日。

次月4日前会同计划部门报送目标完成分析报告。

次月6日至10日间考评小组对项目目标完成结果进行调查分析。

2、对外付款。

1)坚持先收取发票,后付款原则。

2)付款比率应遵循配比原则。

3)对发生对外超拨款,必须在一个月内负责追回,如造成呆帐,由项目经理、主管会计承担一切后果。

4)对外单位及个人一律不准借款,并严谨公司内部各项目之间拆借款项。

5)对外付款必须由领款人本人签字并登记身份证号码并按指纹,领款人与合同签定人必须一致,否则应由合同签定人出具委托书,大额付款一律以转账形式,不准使用大量现金(零星人工费除外)。

6)对外付款公司内部任何人不得**,对此项目经理、项目财务负责人负有直接责任,一经发现严肃处理(调离工作岗位,情节严重者开除)。

六、发票管理

1、公司所属各项目部、各部门在购买商品,接受服务以及从事其他经营活动支付款项,应当向收款方取得有效发票,取得发票时,不得要求变更品名和金额。

2、发票的式样和发票版面按省税务机关的规定为准。凭证后应附有效原始发票,各项目部的运费发票及外包工程发票可以定期取得,采购经济业务不允许供货方欠我公司发票。为了保证发票的真实性,索取发票时需对方提供完税证或发票领购证复印件。

3、财务部门在受理业务时要严格检查发票的内容,包括发票的真伪、有效期、品名、数量、单价、金额的大小写是否正确。

七、印鉴管理。

1、印鉴在使用过程中发生的责任划分:第一责任人为项目部经理,具体使用人员负直接责任。

2、项目部的财务专用章启用之前,应向有关部门(业主、银行、公司本部等)上报正式的启用文件,声明有效。

3、公司、项目财务专用章由主管会计保管,法人代表个人印鉴(指用于资金支付)由出纳员保管,其使用范围只限于办理财务的正常业务。对外出具证据等涉及有关单位利益的,须经主管财务领导签字同意,且要有使用记录,保管人对印鉴负有保管责任。。

4、印鉴使用时严禁为其他单位和个人做担保,不得把盖有本单位印鉴的空白纸张、空白介绍信、空白合同文稿交与他人(包括本公司有关人员),应及时毁掉,不得在空白合同、空白纸张、空白介绍信上盖章,否则发生纠纷从严追究当事人的责任。

5、项目结束后财务用印鉴交由公司财务部统一保管。如确有业务办理,应与公司财务部办理延缓上交印鉴的手续,并应明确责任人、延缓时间。

6、如有印鉴丢失,应及时登报声明作废,并到公安部门及有关银行等处备案。

7、财务印鉴管理的归口部门为公司财务部。各项目部领用印鉴时应填报印鉴使用责任人管理表,以便明确职责。

8、违反印鉴管理规定的将进行通报批评、罚款并责令改正,情节严重者开除,造成损失的追究其法律责任。

八、清欠管理。

1、无论工作岗位是否变动,项目经理和主管会计对所负责的项目负有资金清欠责任。

2、对清欠不主动,效果不明显的,其本人不再安排其他岗位,直至清欠基本彻底。

3、陈年老账的清欠工作,由公司财务部统一组织专人负责,对有特殊贡献的,可研究或制定奖励办法。

九、其他管理。

1、财务部门应配合安全部门共同做好防范工作,支取现金超过一万元时,应有安全部门人员协助或两个以上人员共同支取。

、金柜内所存现金量不能超过国家现金管理的有关规定。

3、要坚持原则,要有独立性。

4、要严格执行保密制度,不得对外泄露本公司财务信息。

十、本补充规定未涉及部分按公司原财务管理办法执行。

十。一、本办法自二o一o年一月一日起施行。

吉林省高等级公路公司。

二oo九年十二月一日。

财务管理制度补充规定

靖边县妇幼保健院财务管理制度补充规定。为进一步规范我院财务管理制度,结合我院实际情况,经院委会研究决定 原有财务制度的基础上,对报账流程及现金管理做一补充规定 一 凡购置大型医疗设备 万元以上 均需以下步骤 科室申报 院委会审核 院长核准 正规厂家购买 签订购买合同 正规发票 需附购置清单 验收入库...

财务管理办法的补充规定

财务管理办法的补充规定为强化基层单位财务管理,培养全面发展的财会人员,进一步提升财会队伍的综合素质,以公司发展和经济效益提高为宗旨,特制定本规定。一 基层财会人员的委派规定 1 基层单位财会机构负责人和出纳统一由总公司委派。委派人员必须符合规定的任职资格,德才兼备,具有较高的业务素质和政治素质,经总...

《机关财务管理暂行规定》的补充规定

市财政局对2016年部门预算作出重大调整 取消一般项目经费预算,所有经费均作为人员和公用支出统筹考虑,纳入单位总盘进行管理。为适应部门预算新形势的需要,进一步加强机关财务管理,有效保障各处室工作任务的完成,经委领导研究同意,现对 机关财务管理暂行规定 作如下补充规定 1 机关支出实行 预算管理,事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