宿舍卫生 防火安全管理制度

发布 2022-02-11 16:00:28 阅读 6353

1、严禁在宿舍内使用电炉、煤汽炉煮饭,经发现者劝告不听,给予从严处罚,直至没收使用器具。

2、不得随意在宿舍外走廊及四周生火做饭,特殊情况需要,应到指定地点或经申请到食堂开小灶进行,不得随地生火,发现者每次给予罚款100元。

3、宿舍内用火要注意安全,火柴头、烟头应扔在烟灰缸内或随时将火星踩灭,不准躺在床上吸烟。

4、燃着的驱蚊材料,应放在安全地点,不准靠近易燃物和床前下面,就寝前要将驱蚊(蚊香等)熄灭。

5、严禁私自拉灯接线,室内灯光不足需要加装,应经工地负责人同意并由专职电工操作。私自拉接者,罚款每次100元。

6、宿舍内的床铺及各种生活用品放置整齐,被褥叠放整齐、干净、无异味。

7、宿舍内保持卫生,每日有人打扫,清扫出的垃圾倒在指定的垃圾堆处,并及时清理。

8、保持宿舍周边的环境卫生,不乱泼污水,配设垃圾桶或垃圾袋,不得随地扔放。

9、本宿舍为卫生责任人,生活区每月30日进行卫生评比工作。

宿舍卫生 防火安全管理制度

1 严禁在宿舍内使用电炉 煤汽炉煮饭,经发现者劝告不听,给予从严处罚,直至没收使用器具。2 不得随意在宿舍外走廊及四周生火做饭,特殊情况需要,应到指定地点或经申请到食堂开小灶进行,不得随地生火,发现者每次给予罚款100元。3 宿舍内用火要注意安全,火柴头 烟头应扔在烟灰缸内或随时将火星踩灭,不准躺在...

宿舍治安 防火 卫生管理制度

为了加强对宿舍的安全防范 防火 卫生管理工作,保障生产 工作 生活秩序的顺利进行,保护公共财产和职工生命肘产的安全。根据上海市的有关规定,特制定以下规定 1 所有职工 民工住房一律服从行政部门的统一安排,不得私自调房,强行抢占。2 职工 民工直系亲属需要在工地临时居住的,必须事先向项目经理请示同意并...

宿舍卫生安全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城乡容貌和环境卫生管理,提高城乡管理水平,创建整洁 优美的环境,促进国际旅游岛建设,根据 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 等有关法律和法规,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条例。第二条本条例适用于本省行政区域内城市 镇 乡和村庄。各农场 林场依照本条例执行。第三条县级以上人民 对本行政区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