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扶贫办2023年扶贫工作总结及2023年工作计划

发布 2022-01-07 17:09:28 阅读 1468

【第1篇】市扶贫办2023年扶贫工作总结及2023年工作计划。

2023年,在市委市**关心支持下,我办围绕全省“精准扶贫、不落一人”的总体要求和部署,全力践行一切为了贫困的父老乡亲扶贫理念,不断加强组织领导,强化履职履责,扎实有序推进精准扶贫精准脱贫各项工作。

一、主要成效。

2023年,全市共启动62个贫困村整村推进工作;累计整合投入资金6325.9万元,安排实施产业发展项目103个;实施基础设施项目202个,投入资金7795.2万元;安排财政专项扶贫资金245万元,实施“雨露计划”培训756人,实施农村实用技能培训4589人才。

投入资金2633万元,对300户贫困户实施扶贫搬迁。累计实现减贫12.3万人。

二、主要做法。

1.全力加强组织领导。一是对照国家、扶贫工作会议精神,起草了起草了《咸宁市精准扶贫精准脱贫工作实施方案》、《咸宁市关于建立精准脱贫激励机制的实施意见》、《咸宁市关于建立贫困县约束机制的实施细则》等规范性文件,并于11月以市委市**或市委办公室、市政办公室名义印发,整合部门涉农资源,不断加快推进全市精准脱贫步伐。

二是与市委农办联合成立成立了咸宁市精准扶贫全面小康建设指挥部办公室,成立了业务指导组,全面加强全市精准扶贫精准脱贫业务指导工作。

2.全面落实“挂图作战”。围绕2023年底全市38.

3万贫困人口全部脱贫的总目标,市、县、乡、村四级自上而下层层签订减贫责任状。对减贫工作建立军事化推进机制,市县两级精准扶贫指挥部办公室全部完成挂图工作,做到对象、任务、责任、进度和需要解决的问题“五个上图”。通过挂图作战,按图推进、按图督办、按图考核,使各项任务一目了然,确保推进不拖延,扶贫见成效。

3.突出**资源整合。一是以幕阜山片区扶贫攻坚为平台,积极争取上级政策资金扶持。

今年来,累计向省扶贫办、省财政局、***等部门争取片区扶持资金19.3亿元,有力加快了幕阜山咸宁片区扶贫攻坚步伐。二是对照《湖北省农村扶贫条例》、《湖北省地方党政主要负责同志扶贫责任制考核办法》等文件要求,加大市本级扶贫资金投入,2023年预算投入1000万元,已投入680万元。

三是推进行业资金整合,建立部门职责、业务工作、政策资金项目与扶贫开发相结合的工作体制。今年来,全市各行业部门累计向贫困地区投入资金3.6亿元,有效改善了贫困地区生产生活条件。

4.推动市场资金投入。始终将金融扶贫作为扶贫开发工作的重要方向,不断创新金融扶贫方式方法,全力支持贫困地区特色产品收购加工、农业综合开发、农村基础设施建设等领域发展,助力贫困地区经济发展。

中国农业发展银行咸宁支行与幕阜山片区三县签订了精准扶贫开发合作协议,确定为片区扶贫项目和扶贫企业提供200亿元意向信用额度,助力扶贫开发;通山、崇阳县认真开展“扶贫贷”试点工程,鼓励贫困户创业,县**向银行提供担保金,银行按照1:5比例放大,向扶贫部门确认的贫困户发放贷款。该项目已累计帮助325户贫困户实现脱贫。

5.引导社会力量参与。认真组织实施村企共建活动,对扶贫企业、扶贫项目给予税收、信贷等方面支持,在平等自愿、量力而行和互惠互利的基础上组织引导了189家企业与189个贫困村进行结对共建,累计实施村企业共建项目443个,捐资贫困地区公益事业1.

2亿余元,帮扶困难群众8760余户。以国家“扶贫日”为契机,通过电视、报纸、网络等**弘扬中华名族扶贫济困的传统美德,宣传贫困地区干部群众决战贫困的先进事迹,引导社会各界力量广泛参与扶贫攻坚。

6.加强驻村到户帮扶。全市工组建34个市级驻村工作队、192个县级驻村工作队,完成对全市192个建档立卡贫困村全覆盖,其中重点贫困村实行多重覆盖,工作队长任贫困村“第一支部书记”。

市直工作队每支财政预算工作经费20万元,全力加快贫困村脱贫。目前,工作队已对照《咸宁市贫困户入户调查问卷》进行了第四次复核,并按照咸宁市精准扶贫“五个一批”要求,对贫困户进行分类,为扶贫政策项目到人到户奠定基础。市扶贫精准扶贫全面小康办公室以组织两次专项督查,印发工作通报1期。

7.加快扶贫方式创新。按照“开发式扶贫脱贫一批、教育培训智力脱贫一批、医疗救助脱贫一批、保障供养脱贫一批、移民安置巩固一批”总要求全面推进精准脱贫工作,组织各县(市、区)结合本地实际,探索扶贫到人方式方法。

崇阳县按照“优先扶病、突出扶智、灵活扶工、兜底扶养”的原则,以产业扶贫为重点,推出“4+x”产业精准扶贫**。通城县探索入户调查、精准识别、分类排队、公示上墙、落实包保、因户施策、倒排工期、规划上墙的精准扶贫“八步工作法”,切实做到扶贫工作精准到村、到户。通山县大力实施“资源共享”、“群体帮扶”、“产业带动”扶贫攻坚三种模式。

三、存在的困难。

(一)扶贫资金总量少。2023年初,咸宁市现有贫困人口38.3万人,2023年分配到我市的省级以上专项财政扶贫资金仅6000万元,无法满足脱贫需要。

(二)改变项目资金用途。由于整村推进重点村年度工作规划、发展项目申报在年初,省市审批的项目在年底,而实施的项目在全年,导致部分村改变项目资金用途。

(三)涉农资金整合难。财政扶贫资金存在着资出多门,管理多头,使用分散与交叉重复等问题,影响了扶贫资金使用的整体效果。

(四)扶贫项目在一定程度上偏离扶贫宗旨。扶贫项目在实际操作过程中,存在扶贫资金的使用没有用在最需要的贫困地区,反而投向了自身发展基础较好的村或户,进行了再提升式的发展。

四、2023年工作重点。

1.强化精准扶贫责任落实。将脱贫目标任务完成情况纳入全市“多考合一”统筹实施。

对提前脱贫的贫困县,对其党政主要负责人予以嘉奖,并作为提拔重用的重要依据;对于未能如期脱贫的贫困县,全市通报批评,取消其党政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经济社会发展实绩考核评先资格;对未能如期脱贫的贫困村,在全市通报批评,取消所在乡(镇)党政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经济社会发展实绩考核评先资格。加大扶贫开发成效在目标责任考核中的分值比重,严格落实党政“一把手”负总责的扶贫责任,督促各县(市、区)将精准扶贫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

2.加大精准扶贫检查督办。对照年度脱贫减贫目标责任书,按照“半年一检查、一年一考核、三年结硬账”和分级负责原则,定期组织对各级各部门推进精准扶贫工作进行检查考核,把考核情况记入部门单位和领导干部年度责任管理目标,作为干部选拔任用的重要依据,严格实行“一票否决”,对成绩显著、贡献突出的单位和个人及时给予表彰,对行动不力、失职失责的单位和个人及时提出通报批评。

3.加快构建县级整合平台。按照“省级统筹、市级协调、县级整合”的原则,构建扶贫投入县级整合平台。

对照项目资金管理改革新要求,将国家、省切块到县的涉农资金,由县级根据扶贫实情,统筹整合使用,确保扶贫资金使用精准到贫困村、贫困户,彻底打破“打酱油钱不能买醋”的局面。

4.全面夯实产业致富基础。围绕全市楠竹、茶叶、油茶三个百亿元产业,打造脱贫致富产业。

鼓励支持贫困户大力发展石材、中药材、生猪、肉鸭等特色产业,壮大“两茶一竹”等传统优势产业。进一步加大对扶贫组织的扶持力度,大力推广“公司+基地+农户”、村企共建等产业发展模式;以减贫成效为标杆,认真研究制定扶贫以奖代补办法,对服务贫困村、贫困户、履行扶贫责任和义务、带动贫困村、贫困户增收的企业、专业合作社、能人大户进行奖励。

5.加快推进扶贫工作创新。立足咸宁实际,积极跟踪国家最新扶贫政策,进一步加大对“土地二次流转”、产业扶贫“4+x”等扶贫到户方式创新、总结、推广。

进一步挖掘各地资源特色,打造区域化、特色化、专业化等各类特色扶贫项目,切实帮助贫困群众实现增产增收。

第2篇】市扶贫办2023年扶贫工作总结及2023年工作计划。

今年来,我办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及十八届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和上级工作部署,坚持以科学发展统领全局,以整村推进为工作平台,坚持开发式扶贫方针,着力推进精准扶贫惠民政策宣传,产业扶贫、扶贫生态移民、教育扶贫、金融扶贫、基础设施建设、结对帮扶等工作,同时加大资源整合和扶贫资金投入力度,圆满完成了各项工作任务。

一、扶贫开发工作完成情况。

(一)狠抓道路质量,落实项目设计、监理。

2023年扶贫办工作总结

一 基本情况。目前,我镇共有享受政策贫困户1100户1786人,其中未脱贫27户54人,今年全部脱贫,目前正在进行贫困人口退出程序。二 主要工作。数据清洗工作。为了进一步完善扶贫开发子系统数据,打牢精准脱贫基础,确保扶贫开发系统内各项数据准确无误。我镇根据上级反馈的数据疑似问题名单,安排乡镇扶贫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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