护士变更注册需提供以下材料

发布 2021-12-17 16:39:28 阅读 8340

1、**变更注册申请审核表(一式二份,一份交原注册部门,一份交现注册部门;首先由现执业机构填写意见,再由原执业机构和原注册部门填写意见,最后到现执业机构所在地卫生行政部门办理相应手续);

2、**首次注册申请表;3、**注册健康查体表(到二级或二级以上医院查体,心电图、肝功、x线或胸透报告单应贴在背面);

4、身份证复印件(a4纸);

5、医疗、预防、保健机构拟聘用证明(使用单位公用笺,盖公章);

6、原**执业证书正付本(必须是原件)。

一)省内变更。**在省内不属于原注册主管部门管辖区域流动执业,申请人先到原注册主管部门申请办理变更执业注册事项,填写《**变更注册申请审核表》(一式三份,一份由原注册主管部门存档),交原注册主管部门审核、出具证明,在注册软件上导出并注销信息;然后申请人到拟执业地注册主管部门办理变更执业注册手续,提交上述《**变更注册申请表》,拟注册主管部门审核、在《**执业证书》上加盖**注册专用章,在注册软件上进行“省内变更”。

二)跨省变更。**跨省执业,应按跨省变更程序完成变更手续。

1、出省变更:

申请变更。申请人先到原注册主管部门申请办理变更注册事项,填写《**变更注册申请审核表》(一式三份,一份由原注册主管部门存档),交原注册主管部门审核、出具证明,在注册软件上导出并注销信息;填写《**注册注销证明》一式三份,由原注册主管部门及原发证省级卫生行政主管部门各存档一份,原注册机关审核,盖章,在软件上注销信息;

注销注册。由原发证省级卫生行政主管部门注销《**执业证书》,验证后在原**执业证书(正副本)上加盖“注销”和“黑龙江省卫生厅变更注册专用章”,在《**注册注销证明》上出具证明;

发证并注册。申请人凭“**注册注销证明”到拟执业地发证机关(省、自治区、直辖市卫生厅局)申请新的《**执业证书》,到执业地注册机关申请**执业注册。

2、入省变更:

注销注册。申请人到注册主管部门和原发证机关办理变更注册有关事项,填写《**变更注册申请审核表》(一式三份,一份由原注册主管部门存档),交原注册主管部门审核、出具证明,在注册软件上导出并注销信息;由原发证、注册机关按规定程序进行**执业证书及注册的验证和注销,并开具“**注册注销证明”。

申请变更。申请人持“**注册注销证明”、学历证明、身份证、接收单位证明等。向拟执业地**注册主管部门提出入省变更注册申请。

填写《**变更注册申请审核表》,审核合格,在上述表上出具证明;按照“《**执业证书》填写说明”编号并打印《**执业证书》(正副本)。

发证并注册。申请人持上述材料、证明和《**执业证书》(正副本)到拟执业地发证机关申请发证,之后回注册机关按照注册有关条件和程序申请注册。

护士执业注册提供材料

1 注册申请审核表 两份 2 申请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身份证正反面印在a4纸一页上 3 申请人学历原件及复印件。4 申请人近期小二寸同底免冠正面半身彩照4张5 考核合格证明 原件及复印件 6 所在地二级以上医院出具的申请人6个月的健康体检表7 执业医疗机构聘用证明。8 专业学习8个月以上的临床实习...

执业护士变更注册所需材料

省内变更。1 本县 市变更 变更执业地点属于原行政辖区,直接在拟执业机构同级卫生行政部门办理变更手续,不换 执业证书 在系统相应栏注明变更原因,在证书的 变更注册 一栏注明拟执业机构名称 变更事项及时间即可。所需材料 1 变更注册申请审核表 2 岗位证明 3 执业证书 原件 2 跨县 市变更 变更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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