承揽商管理应有之作为
本公司向极重视工安环保,惟近来仍先后发生二起承揽商之重大意外事故,因此,如何对承揽商实施有效的管理,避免再度发生工作意外,乃系当前劳工安全卫生管理重要且应加强的工作项目之一;同时希望藉由本文,唤起同仁一齐来正视这个问题。
厂务处钟源良。
壹、前言:
承揽为现代社会专业分工下所无可避免之作为,事业的经营会有承揽之需求,不外乎需借助特殊技术,或特殊机具设备,或内部人力不足需有外部人力之协助等,诸如:设备吊装、机器维修、非破坏检测、电梯保养、吊车作业、污染清理等等;而公司除了要求承揽商所承揽的工程,不但要在工程品质上能达到应有之水准及成本亦能降至最低外,最重要的是如何确保承揽商所属人员之工作安全,亦即应避免承揽人员有任何意外伤害事故发生。
一般而言,事业单位均致力于防止职业灾害、提高生产力与改善企业形象,以追求企业的永续经营,但承揽作业仍时闻发生意外事故,此实因承揽商于承揽作业的前、中、后各个阶段,常无法获得充分且完整的安全卫生知识、技能或设施,更无法建立正确的安全卫生观念与行为所致;为免事业单位假借承揽之名以逃避安全卫生之责任,劳工安全卫生法第十六条至第十九条即对雇主赋以相当之责任,以防止职业灾害发生,保障劳工权益与安全健康。
贰、承揽在劳工安全卫生法上之规范。
参、加强劳工安全卫生法第十七条及第十八条检查注意事项。
劳委会为落实行政院「维护公共安全方案」,督促事业单位建立责任照顾制度精神,要求制造业、营造业等原事业单位(大包)建立照顾承揽人(小包)劳工之安全卫生管理体系,特订定本注意事项,作为检查员执行业务时之参考依据;爰摘录于后,供事业单位参考改善现有之承揽作业管理制度是否符合规定。
肆、结语。如何作好承揽人的管理,最重要的是要落实,摒除所有人情牵绊。经验告诉我们,若要避免在工作中受到伤害,事业主与承揽商都应遵循有效及适当的安全管理规定,并将工作及责任区分清楚;由于承揽关系是以民法的规定为依据,并以此为认定的基础,而此种关系的认定会直接影响到雇主的责任归属,因此,不可不慎;再者雇主有责任保护其员工,员工亦有权要求雇主采取正确措施,以保护其安全,在确认承揽责任及厘清关系之后,事业单位与承揽商即应做好安全卫生管理工作,防止职业灾害发生,达到人人安全,处处安全,事事安全,时时安全的工安终极目标。
2.劳委会:「加强劳工安全卫生法第十七条及第十八条检查注意事项」
安全环保制度
安全环保管理制度。1 加强公司对各下属部门安全生产和环境保护工作监督,做好各项环境保护工作,确保各下属部门安全生产。2 负责对公司新进员工进行安全知识和操作技能的培训和考核,经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岗。3 定期开展全员安全教育和进行安全知识竞赛,普及安全常识。4 代表公司与各部门 各下属公司签订安全责任书...
安全环保检查制度
4.1.2.7查作业环境及劳动条件 生产设备及相应的安全防护设施是否符合安全标准要求,查原材料使用及有毒 有害 易燃 易爆 物料气体等引发安全事故的防范措施,查通风 照明 安全通道 安全出口等作业环境,劳动条件是否符合相关安全防护的标准。4.1.3专业性安全检查。检查安全设施 人身安全 劳动保护器具...
安全与环保制度
汽车工程实训中心 汽车工程中心实验室安全与环保制度。汽车工程实训中心 中心实验室 以下简称中心 安全与环保制度是以 安全生产法 等文件为依据,结合本院实际情况而制定的。1.根据校安全工作委员会的工作精神,实施本部门安全工作网络,落实安全责任制度,落实岗位到人,责任到人。2.进入中心各实验室操作及实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