凯川煤业公司调度汇报制度。
调度汇报制度是落实矿井生产作业计划、安全生产各项规章制度,确保矿井安全生产的强制执行的制度之一,凡在矿井井下施工、地面辅助单位及与安全生产有关的地面施工都必须认真执行本制度。
一、 井下班组正常汇报。
1、井下各施工班组必须执行一班三汇报制度:入井前,班长带领员工集体更衣、领矿灯、自救器,确认真实入井人数后,到副井口信息站用井下**向矿调度室汇报班长姓名、当班入井人数(含区队跟班人员)、工作任务;班中(约当班4小时左右)用工作面**向调度室汇报当班任务进展情况、安全情况;当班任务结束,班长负责集中清点人员后用工作面**向调度室汇报实际任务完成情况、安全情况。区队跟班人员也应在相应时间、地点向调度室汇报相应情况。
2、井下辅助区队(含小班瓦斯员、小班检查员)凡下井人数达两人及以上的单位必须明确一名组长执行入井前和升井后使用副井口信息站**向调度室汇报升、入井人数、地区、工作内容。
3、单岗作业人员、机关人员、领导升入井必须到信息站登记,由副井口信息站人员负责汇报调度室。
4、班中遇有特殊情况,急需人员升、入井时,必须请示调度室后方可进行。
5、矿灯房、井口信息站必须在当班2小时内向调度室汇报,当班入井人数、上一班升井人数和落点未升井单位人数,由当班调度员联系单位核实落点未升井人员相关情况,必要时汇报值班矿长。
6、凡一次不汇报的处罚班长100元,处罚区队200元;凡汇报不实的,每差一人处罚班长50元,汇报不及时、工作或其他内容不符的视情况处罚班长50~500元,处罚工区100~5000元。
二、地面班组汇报。
1、地面辅助单位班组及与安全生产有关的地面施工班组,如地面运转、搬运、筛粉、储装运等班组,必须执行上班前和下班后使用岗位**向调度室汇报升人数、工作内容、有无异常情况等。
2、主副井口信号工每小时汇报开勾勾数、吨数。
3、凡一次不汇报的处罚班长(信号工)50元,处罚区队100元;凡汇报不实的,每差一人处罚班长(信号工)30元,汇报不及时、工作或其他内容不符的视情况处罚班长30~300元。
三、区科队汇报。
1、区科队值班人员须在8:30分前汇报当日区科队跟、值班领导安排情况。
2、区科队值班人员须向调度会汇报各班组早班出勤、任务完成情况,汇报中班出勤、任务安排情况,汇报夜班预计出勤及任务计划情况。
3、区科队值班人员每晚19:50~20:10分必须用本单位值班**向调度室汇报本单位工作有无异常情况。
4、凡一次不汇报的、汇报不及时、汇报工作内容不符的处罚值班人员100元。
四、事故汇报。
1、所有重大隐患必须及时向调度室汇报。
2、所有**事故都必须立即向调度室汇报(不超过5分钟)。
3、水、火、瓦斯、煤尘、顶板等重大事故必须立即向调度室汇报(不超过5分钟)。
4、主副井、抽风机、**泵房、**变电所、井下两翼主皮带等关键部位一旦发生事故必须立即汇报调度室(不超过5分钟),综掘、综采等重点工作面(工程)发生事故必须在20分钟内汇报调度室,其他事故必须在30分钟内汇报调度室,5、遇有影响本地区本单位或影响其它地区其它单位安全生产的事故、隐患等都必须及时向调度室汇报。
6、值班调度员超过半小时的生产事故必须汇报值班矿长,工亡事故和重大非**事故必须立即汇报值班矿长,值班矿长请示矿长后,按调度汇报程序向上级、相关领导、部门汇报。
7、凡不汇报、汇报不及时、汇报工作内容不符的视情况处罚50~1000元,直至追究行政、刑事责任。
调度汇报制度
1 各队组提出的停电 停风 停水等有关申请单必须在分管矿领导或值班矿领导签字批准后,于前一天16点以前报调度室,以便调度室通知有关队组做好工作安排。如果在批准的时间内完不成任务而出现超时影响生产的,按影响时间每10分钟扣责任队组和值班领导各50元。2 施工队组严格按申请单作业,并实时向调度室汇报开工...
调度汇报制度
石桥煤业调度汇报制度。为了发挥调度室的指挥协调作用,更好地服务生产一线,确保全矿安全生产,特制定石桥煤业调度汇报制度。1 全矿各单位凡与生产有直接影响的工作必须向调度室汇报,如不提前汇报或通知,出现影响或推诿扯皮对部门负责人罚款500元 2 区队值班队长值班期间必须随时了解本单位井上下生产情况,当值...
调度汇报制度
1 电力生产 运 况汇报规定 1.1 每日6时以前,各发电厂须将本厂前一日电力生产运行 传送管辖该厂的调度,下级调度将本网的前一日 报上一级调度,并保证报送数据的准确性。如传送不成功,应于7时前通过 上报。1.2 各级调度及发电厂的电力生产运行月报的统计报送,正常应以次月第三日的12时为准,如遇节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