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监理制度

发布 2021-12-01 10:00:28 阅读 5464

高速公路安全监理制度。

目录。1、首次施工安全监理交底会议制度2页。

2、施工安全监理例会制度2页。

3、专项施工方案报审制度3页。

4、危险源交底监控制度4页。

5、重大危险源、危险作业场所检测、监控、管理制度 4页。

6、施工现场安全监督检查制度6页。

7、施工安全设施、施工机械验收核查制度6页。

8、施工安全监理报告、调查处理制度7页。

9、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制度8页。

10、监理人员安全管理制度9页。

11、安全生产事故责任追究制度10页。

12、应急救援制度14页。

十。三、安全生产奖惩制度18页。

十。四、消防安全责任制度19页。

1、首次施工安全监理交底会议制度。

1、工程开工前,由总监理工程师召集施工总承包方的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专职安全员等管理人员,并邀请建设单位代表参加,召开首次施工安全监理交底会议。

2、会议内容:

1)、建设单位介绍委托合同约定的施工安全监理工作内容和有关法规规定;

2)建设单位、施工总承包单位和监理单位分别介绍各自驻现场的组织机构及安全管理(监理)人员及其分工;

3)研究确定工程项目安全生产目标,共同分析识别和评价本项目施工过程中可能产生的危险源和重大危险源,研究确定安全监控的主要措施;

4)总监理工程师对施工总承包单位的有关安全管理工作提出意见要求,包括:

编制和提交符合项目实际的施工重大安全源清单及专项施工方案;配合施工安全监理工作,建立健全相应的安全管理、安全奖惩制度、施工安全资料管理制度以及贯彻执行这些制度的保证措施;

5)共同组建工地安全生产指导小组,明确其任务职责和工作制度。

2、施工安全监理例会制度。

1、在项目施工过程中,由总监理工程师或总监办监理工程师定期(每月)或不定期(突发事件)主持,会同建设、施工单位召开施工安全监理例会。

2、施工安全监理例会的主要内容:

1)检查分析施工危险源的安全状况和重大危险源监控措施的落实情况,分析安全生产存在问题的原因;

2)针对安全生产及其管理存在的问题,提出下一阶段安全生产及其管理的改进措施,包括管理措施、技术措施、经济措施等;

3)坚持分析和研究文明施工的状况,提出下一阶段文明施工的改进措施;

4)通过会议,总结表扬安全生产、安全管理的好经验,讲评、批评违规施工作业和放松安全管理的存在问题,落实下一步安全管理工作的职责分工。

3、专项施工方案报审制度。

1、项目监理机构应要求施工承包单位按规定编制重大危险源的专项施工方案,并提交监理报审。对于规定应通过专家论证审查方案,督促施工承包单位按规定论证审查后,再向监理报审。

2、项目监理工程师应组织施工安全监理工程师,对专项施工方案进行审查,重点审查专项施工方案是否符合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是否经过施工承包单位内部审查,该单位技术负责人是否签署、审批,是否已盖施工企业印章,方案是否符合本工程项目具体条件并具有针对性。

3、重大危险源按照《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和有关文件规定,结合工程施工具体情况规定。

4、凡因施工工艺和施工设施、施工机械等变更,需要修改专项施工方案应重新按原程序办理方案审批手续。

4、危险源交底监控制度。

1、监理工程师应督促施工单位针对施工危险源制定相应的安全技术促使,列入施工组织设计中,并应经监理审批。

2、专业监理工程师应按规定单独编制重大施工危险源的施工安全监理实施细则,包括危险源施工的监理措施和监理检查要求。

3、监理工程师应督促施工承包单位这对施工危险源,编制专项施工方案,并办理监理检查审批手续。

4、督促检查施工承包单位对危险源的施工作业进行逐级安全技术交底,施工安全监理人员应检查交底的书面记录,对于没有进行交底的不允许擅自施工作业。

5、重大危险源施工方案和安全技术交底后,施工安全监理人员应检查施工承包方应对危险源施工作业的各项安全自检工作是否落实,自检人员是否到位,自检工作是否完成,自检责任制是否落实。施工承包方自检工作不落实的,施工安全监理人员有权拒接施工作业监理报验的申报,以及禁止不经监理报验擅自施工作业,必须明确报审是在自检合格的基础上进行的有程序的工作。

5、重大危险源、危险作业场所检测、监控、管理制度。

1、重大施工危险源工程的施工安全监理实施细则,应有针对性的巡视监理方案,明确本工程巡视监理的施工作业控制点及要求。

2、监理工程师应按施工安全监理的巡视度监督工作,并检查实施情况。

3、安全巡视监理每天不少于一次,对高危作业的关键工序应进行必要的旁站监理。施工安全监理人员应将巡视、旁站监理情况填写旁站监理记录表。

4、各专业工程的安全巡视、旁站监理的施工作业控制点,按照有关规定和工程项目实际情况具体确定,事先做好方案。

5、驻地主任及安全监理工程师负责监理驻地办各类安全生产活动,对监理人员和施工单位开展安全活动的监督和指导。

6、监理人员应认真接受各类安全教育培训,做到人人参加学习并掌握本工种的安全操作规程和有关安全知识,提高全员安全生产的预防能力。

7、每天上班前,监理人员应根据施工现场的作业环境、作业条件和施工特点提出安全生产的要求,督促项目部落实各项安全防护措施。

8、在施工过程中应认真执行各类操作规程和安全规范,正确使用好劳动保护用品,开展自查自纠工作。

9、每个职工在上班前、上班后进行安全互查!坚持以“安全第一”的指导思想,将事故消灭在萌芽状态。

10、每月由总监办对全体人员进行一次安全生产总结活动,对一月的安全生产状态进行分析、评比,排除隐患,吸取教训,使全员受到教育。

11、总监办应积极响应上级部门开展的各项安全活动,具体落实,责任到岗,使安全生产一贯到底。

12、建立、健全监理组活动台帐,对安全生产内容应详细记录。

6、施工现场安全监督检查制度。

1、项目监理机构应组织建设单位、施工承包单位共同开展施工现场的安全生产检查活动,制定安全检查计划,该计划应取得建设单位、施工单位的同意。

2、施工现场安全检查活动类型有定期安全检查、专项安全检查和季节性、节假日安全检查。

3、施工现场安全检查的内容根据法规和规范性标准要求,结合安全检查活动的目的和工程具体情况进行确定,包括现场安全和安全资料等方面。项目监理机构应事先制定检查标准和检查办法,明确参与检查的人员。

4、安全检查过程中发现安全隐患,应采取措施及时处理,消除安全隐患,保证施工安全。

5、施工安全监理人员应做好检查记录,并将检查结果通过工程例会等形式向建设工程各方主体通报。

7、施工安全设施、施工机械验收核查制度。

1、施工现场的重要施工安全措施和大型施工机械的使用,应在运行前经监理审查。

2、施工安全设施和施工机械搭设安装后,应督促施工承包单位按规定进行检测,并及时组织验收,通过验收后,再报监理单位核验。其中大型施工机械应该出具检测备案登记证明。

3、施工安全监理工程师应按规定核查施工安全设施和施工机械的验收手续是否齐全和符合规定,该设施和机械是否符合专项施工方案要求,检查无误方能签署意见,同意投入使用。

8、施工安全监理报告、调查处理制度。

一)事故报告。

现场监理人员发生与生产有关事故后,负伤人员或者最先发现的人员应立即逐级上报有关负责人。有关负责人接到报告后,根据事故的严重性立即上报有关部门,报告时间应不超过事故发生八小时内,特殊情况最多也不得超过二十四小时。报告内容包括:

事故发生时间、地点、负伤者姓名、年龄、性别、工种、伤害部位、事故类别等。

1、轻伤事故的报告:

作业人员发生轻伤事故后,负伤者或者事故现场有关人员将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经过、原因报告现场负责人,由现场负责人立即报告项目有关负责人和项目安全生产部。

2、重伤事故的报告:

发生重伤事故后,负伤者或事故现场有关人员应当立即直接或直接报告项目有关负责人:负责人接到事故报告后,应立即用***法(最迟不超过24小时),报告有关部门。

3、死亡事故和重大**事故的报告:

发生死亡事故和重大**事故(含特大死亡事故)后,伤者或者事故现场有关人员应当立即直接或逐级报告项目负责人。负责人接到报告后,应当按规定之即报告有关部门。

4、外地施工的施工单位,在施工过程中发生**事故的报告:

在外地施工单位发生重伤、死亡事故后,应立即向事故发生地有关部门报告,并同时向项目有关部门报告。

二)工伤事故的调查处理,必须坚持‘四不放过’原则:

1、事故原因不清不放过。

2、事故责任者和群众没受到教育不放过。

3、没有防范措施不放过。

4、领导责任不查清不放过。

三)对事故处理的有关规定:

1、事故直接经济损失不超过5000元,对当事人通报批评,并给予5%的罚款;对事故单位给予500-1000元以下韵罚款。

2、事故直接经济损失超过5000元(含5000元),10000元以下,对当事人给予警告处分,并给予8%的罚款;对事故单位给予1000--2000元的罚款。

3、发生重大事故的将根据有关规定追究和罚款。

4、事故的领导责任者视其应负责任的大小,给予警告、通报批评以及相关规定的处罚。

5、对事故隐瞒不报或谎报、迟报的、接到《隐患整改通知书》或《改进工作通知书》逾期不改的、安全管理工作混乱的有关事故责任者加重处罚。

九、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制度。

1、总监办工程师和分管安全生产的监理必须经过安全岗位培训,考试合格者方可上岗。

2、总监办工程师以及专(兼)职安全员必须经过安全岗位培训,经考试合格后方可上岗。

3、各级工程监理人员和管理干部必须经过安全岗位培训,经考试合格才能上岗位。

4、新工人入场(包括学徒工、临时工、实习生、农民工等)必须进行项目、工区、班组**教育,教育时间不少于24学时,经考试合格后方准上岗操作。。

监理安全监理制度

会议制度。1.内部会议制度。驻地办根据工程的进展情况,在每月月初召开一次安全生产专题例会。分析上月在安全生产监理工作中所暴露的问题,制定相应对策,避免类似安全问题的出现,将事故隐患消灭在萌芽状态。根据施工单位制定的月度施工计划,结合工程现场施工情况,明确本月安全监理工作重点,并制定本月安全监理计划。...

监理安全监理制度

会议制度。1.内部会议制度。驻地办根据工程的进展情况,在每月月初召开一次安全生产专题例会。分析上月在安全生产监理工作中所暴露的问题,制定相应对策,避免类似安全问题的出现,将事故隐患消灭在萌芽状态。根据施工单位制定的月度施工计划,结合工程现场施工情况,明确本月安全监理工作重点,并制定本月安全监理计划。...

监理公司安全监理制度

监理单位是安全生产的责任主体之一,为加强对工程实施过程的安全控制,保障职业健康 人身安全和财产不受损失,根据 安全生产法 和 建筑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 有关规定,结合本公司实际情况,制定如下安全监理制度。一 法定代表人 总经理 是本单位安全生产的第一责任人,对本单位承担监理的建设工程项目的安全监理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