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坑安全控制要点

发布 2021-12-01 05:26:28 阅读 8807

13 基坑工程的安全使用与维护。

13.1 一般规定。

13.1.1 基坑工程验收前,其安全管理工作应由基坑施工单位承担;施工完毕,在按规定的程序和内容组织验收合格后,基坑工程的安全管理工作应由下道工序施工单位承担。

13.1.2 进入安全管理后,基坑使用单位应在进行下道作业前,检查作业安全交底与演练,并应制定检查、监测方案等。

13.1.3 基坑开挖(支护)单位在完成合同约定的工程任务后,将工程移交下一道作业工序时,应由工程监理单位组织,移交和接收单位共同参加。

移交单位应同时将相关的水文及工程地质、支护和安全技术资料、环境状况分析等同时移交,并应办理移交签字手续。

13.2 安全措施

13.2.1 对深度超过 2m 及以上的基坑施工,应在基坑四周设置高度大于 0.

15 m 的防水围挡, 并应设置防护栏杆,防护栏杆埋深应大于 0.60m,高度宜为 1.00~1.

10m,栏杆柱距不得大于 2.0m,距离坑边水平距离不得小于 0.50m。

13.2.2 基坑周边 1.2m 范围内不得堆载,3m 以内限制堆载,坑边严禁重型车辆通行。当支护设计中已考虑堆载和车辆运行时,必须按设计要求进行,严禁超载。

13.2.3 在基坑边 1 倍基坑深度范围内建造临时住房或仓库时,应经基坑支护设计单位允许,并经施工企业技术负责人、工程项目总监批准,方可实施。

13.2.4 基坑的上、下部和四周必须设置排水系统,流水坡向应明显,不得积水。

基坑上部排水沟与基坑边缘的距离应大于 2m,沟底和两侧必须做防渗处理。基坑底部四周应设置排水沟和集水坑。

13.2.5 雨季施工时,应有防洪、防暴雨的排水措施及材料设备,备用电源应处在良好的技术状态。

13.2.6 在基坑的危险部位或在临边、临空位置,设置明显的安全警示标识或警戒。

13.2.7 当夜间进行基坑施工时,设置的照明充足,灯光布局合理,防止强光影响作业人员视力,必要时应配备应急照明。

13.2.8 基坑开挖时支护单位应编制基坑安全应急预案,并经项目总监批准。应急预案中所涉及的机械设备与物料,应确保完好,存放在现场并便于立即投入使用。

13.3 安全控制

13.3.1 工程监理单位对基坑开挖、支护等作业应实施全过程旁站监理,对施工中存在的不安全隐患,应及时制止,要求立即整改。

对拒不整改的,应向建设单位和安全监督机构报告,并下达停工令。

13.3.2 在基坑支护或开挖前,必须先对基坑周边环境进行检查,发现对施工作业有影响的不安全因素,应事先排除,达到安全生产条件后,方可实施作业。

13.3.3 施工单位在作业前,必须对从事作业的人员进行安全技术交底,并应进行事故应急救援演练。

13.3.4 施工中,应定期检查基坑周围原有的排水管、沟,不得有渗水漏水迹象;当地表水、雨水渗入土坡或挡土结构外侧土层时,应立即采取截、排处理措施。

13.3.5 施工单位应有专人对基坑安全进行巡查,每天早晚各 1 次,雨季应增加巡查次数,并应做好记录,发现异常情况应及时报告。

13.3.6 对基坑监测数据应及时进行分析整理;当变形值超过设计警戒值时,应发出预警,停止施工,撤离人员,并应按应急预案中的措施进行处理。

5.4 施工

5.4.1 施工前应核验基坑位置及开挖尺寸线,施工过程中应经常检查平面位置、坑底标高、坑壁坡度、排水及降水系统,并应随时观测周围的环境变化。

5.4.2 土方开挖必须遵循自上而下的开挖顺序,分层、分段按设计的工况进行。

5.4.3 机械开挖时,对坡体土层应预留 10~20cm,由人工予以清除,修坡与检查工作应随时跟进,确保坑壁无超挖,坡面无虚土,坑壁坡度及坡面平整度满足设计要求。

5.4.4 在距离坑顶边线 2.

0m 范围内及坡面上,严禁堆放弃土及建筑材料等;2.0m 以外堆土时,堆置高度不应大于 1.5m;重型机械在坑边作业宜设置专门平台或深基础;土方运输车辆应在设计安全防护距离范围外行驶。

5.4.5 配合机械作业的清底、平整、修坡等人员,应在机械回转半径以外工作;当需在回转半径以内工作时,应停止机械回转并制动后,方可作业。

6基坑工程。

6.1一般规定。

6.1.1基坑工程应按现行行业标准《建筑基坑支护技术规程》jgj 120进行设计;必须遵循先设计后施工的原则;应按设计和施工方案要求,分层、分段、均衡开挖。

6.1.2 土方开挖前,应查明基坑周边影响范围内建(构)筑物、上下水、电缆、燃气、排水及热力等地下管线情况,并采取措施保护其使用安全。

6.1.3基坑开挖深度范围内有地下水时,应采取有效的地下水控制措施。

6.1.4 基坑工程应编制应急预案。

6.2基坑开挖的防护。

6.2.1开挖深度超过2m的基坑周边必须安装防护栏杆。防护栏杆应符合下列规定:

1防护栏杆高度不应低于1. 2m;

2防护栏杆应由横杆及立杆组成;横杆应设2道~3道,下杆离地高度宜为0. 3m~0.6m,上杆离地高度宜为1.

2m~1.5m;立杆间距不宜大于2. 0m,立杆离坡边距离宜大于0.

5m;

3防护栏杆宜加挂密目安全网和挡脚板;安全网应自上而下封闭设置;挡脚板高度不应小于180mm,挡脚板下沿离地高度不应大于10mm;

4防护栏杆应安装牢固, 材料应有足够的强度。

6.2.2基坑内宜设置供施工人员上下的专用梯道。梯道应设扶手栏杆,梯道的宽度不应小于1m。梯道的搭设应符合相关安全规范的要求。

6.2.3基坑支护结构及边坡顶面等有坠落可能的物件时,应先行拆除或加以固定。

6.2.4同一垂直作业面的上下层不宜同时作业。需同时作业时,.上下层之间应采取隔离防护措施。

6.3作业要求。

6.3.1.在电力管线、 通信管线、燃气管线2m范围内及上下水管线1m范围内挖土时,应有专人监护。

6.3.2基坑支护结构必须在达到设计要求的强度后,方可开挖下层土方,严禁提前开挖和超挖。

施工过程中,严禁设备或重物碰撞支撑、腰梁、锚杆等基坑支护结构,亦不得在支护结构上放置或悬挂重物。

6.3.3基坑边坡的顶部应设排水措施。基坑底四周宜设排水沟和集水井,并及时排除积水。基坑挖至坑底时应及时清理基底并浇筑垫层。

6.3.4对人工开挖的狭窄基槽或坑井,开挖深度较大并存在边坡塌方危险时,应采取支护措施。

6.3.5地质条件良好、 土质均匀且无地下水的自然放坡的坡率允许值应根据地方经验确定。当无经验时,可符合表6. 3. 5的规定。

6.3.6在软土场地上挖土,当机械不能正常行走和作业时,应对挖土机械行走路线用铺设渣土或砂石等方法进行硬化。

6.3.7场地内有孔洞时,土方开挖前应将其填实。

6.3.8 遇异常软弱土层、流砂(土)、管涌,应立即停止施工,并及时采取措施。

6.3.9 除基坑支护设计允许外,基坑边不得堆土、堆料、放置机具。.

6.3.10采用井点降水时,井口应设置防护盖板或围栏,设置明显的警示标志。降水完成后,应及时将井填实。

6.3.11施工现场应采用防水型灯具, 夜间施工的作业面及进出道路应有足够的照明措施和安全警示标志。

6.4险情预防。

6.4.1深基坑开挖过程中必须进行基坑变形监测,发现异常情况应及时采取措施。

6.4.2土方开挖过程中,应定期对基坑及周边环境进行巡视,随时检查基坑位移(土体裂缝)、倾斜、土体及周边道路沉陷或隆起、地下水涌出、管线开裂、不明气体冒出和基坑防护栏杆的安全性等。

6.4.3 在冰雹、大雨、大雪、风力6级及以上强风等恶劣天气之后,应及时对基坑和安全设施进行检查。

6.4.4当基坑开挖过程**现位移超过预警值、地表裂缝或沉陷等情况时,应及时报告有关方面。

出现塌方险情等征兆时,应立即停止作业,组织撤离危险区域,并立即通知有关方面进行研究处理。

基坑变形监测报警值在现场是一个十分严肃的问题,监测报警值是确定基坑开挖施工合理流程,保护基坑边坡及周围环境安全的主要的判断依据。现场监测人员通过监测数据判断基坑工程的状态及危险程度时,作为可以信赖的依据,一般是将现有规范的相关规定作为判断依据确定是否报警的,但是目前基坑变形监测报警值设定存在一定的问题,同一个基坑监测项目,不同的规范规定的报警值不尽相同,而且有的规范提供的监测报警值仅仅是一个取值范围,另外还有国家规范、地区规范以及地基基础设计规范和基坑支护技术规范等都对部分监测项目进行了报警值的规定。监测项目的报警值太多,一方面对现场监测人员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另一方面这些规范的报警值参考起来十分不便,因此有必要总结这些规范的报警值并进行综合分析,找出其中的规律,以便于现场监测人员参考。

国家规范》规定的监测报警值。

国家规范》经过大量工程调研及征询全国近20个城市的百余名多年从事基坑工程的研究、设计、勘察、施工、监测工作的专家意见并结合现行的有关规范提出的报警值,具有较髙的参考价值。《国家规范》认为基坑及支护结构监测报警值应根据土质特征、设计结果及当地经验等因素确定,周边环境监测报警值的限值应根据主管部门的要求确定,并给出了基坑及支护结构监测报警值和周边环境监测报警值,如表所示。

上海规范》规定的监测报警值。

上海规范》规定,监测报警值应由量变化速率与累计变化控制,报警值不应超过设计控制值。各监测项目的报警值,可按照下列原则确定:围护体系监测项目的报警值应由围护设计单位提出,并经相关单位认可,亦可参考表确定。

基坑周边环境监测项目的报警值应根据监测对象的主管部门的要求确定,当无具体报警值时,亦可参考表确定。

建筑地基基础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规定的监测报警值。

建筑地基基础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2—2002)规定,基坑、管沟土方工程验收必须确保支护结构安全和周围环境安全为前提。当设计有指标时,以设计要求为依据,如无设计指标,应按照表的规定执行。

山东规范》规定的监测报警值。

山东规范》规定基坑监测项目的监控控制值应根据监测对象的有关规范要求、开挖深度、基坑各侧周边环境允许发生的变形及支护型式等综合确定,并结合表3.10选取。基坑变形监测报警值宜取监控控制值的70%80%。

1)周围建筑物报警值应符合规范和设计限值的要求,以累计变形量、变形速率、差异变形量并结合裂缝观测确定。

2)基坑开挖对周围建(构)筑物的变形监控应考虑基坑开挖造成的附加变形与原有变形的叠加。

3)当出现下列情况之一时,应立即报警;若情况比较严重,应立即停止施工并对基坑支护结构和周围环境中的保护对象采取应急措施。

出现了基坑工程设计方案、基坑监测技术方案确定的报警情况,监测项目实测值达到设计监控报警值;

安全控制要点

安全生产控制要点。一 安全管理 1 落实各项安全生产责任制,做好施工组织设计及专项施工方案,安全技术交底 安全检查 安全教育 2 分包队伍管理 资质 分包手续 签订安全生产协议书 3 施工区域 危险部位悬挂安全标示牌 设置重大危险源公示牌 4 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 二 文明施工。1 做好封闭式围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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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坑围护的注意要点与临边洞口都大同小异。主要以设置警示标语,设置为护栏杆等基本为主。基坑的维护还要根据基础土质的松散 软弱程度来具体制定方案。一般是在基坑四周安全距离50公分内搭设栏杆。栏杆可用脚手钢管 连接扣件进行组装搭设,要在四周设置必要的照明,防止夜间施工意外发生。雨季要注意排水,对临边围护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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