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家在乡下农村,在我很小的时候,总能看见成群成群的麻雀,它们时起时落,叽叽喳喳成天叫个不停,麻雀一向惯偷老农晒在屋顶上的谷子,本地人将它看作是害鸟,经常惨遭捕杀。
上个世纪七十年代末八十年代初,我的家乡还处于吃大锅饭、生产合作社的末期。那时,全村的人们一起劳作,一起生产,每到农忙的节令,全村所有有劳力的男女都出工“抢公分”,生产队里除了年迈的白叟之外,就剩我们这些半懂不懂的毛孩子。当然我们这些孩子是没有事的,而白叟在家里还有其他安排,比如,晒(收)谷子、烧火、煮饭、带孩子等一些琐屑的事,而我们这些孩子的事情自然就是玩乐了,经常做些大人反感的事。
我家就住在村生产队的旁边,这里有五幢二层楼的空房和一块很大的球场,都是村生产队的,生产队的自然就是集体的了。空房是村生产队的粮仓,全村的口粮都堆放在这里。因此,不论是秋收或是农闲节令,这里成了晒谷子的场地,谷子是村集体的,专门由在家的白叟打理,这也成为这些留守白叟“抢公分”吃饭的分内劳作。
在我的记忆里,那时的麻雀多如牛毛,这些司空见惯的小动物,对于当时的人们而言是屡见不鲜,也是不足称道的,过多的是给予鄙视的目光,它们不仅叫声干燥,而且嘴很馋,捕来下菜,10只还不足一盘,人们也就不再去打它们的注意了。
每天天破晓的时候,在睡梦中就能听见麻雀叽叽喳喳的叫声,它们经常将我从睡梦中吵醒,它们的这一行为,总让人感到几分腻烦。由于麻雀的巢穴总是安置在屋檐墙缝中,所以在家乡人们管麻雀叫做“平民雀”,按当时的说法它们也应该算是“贫下中农”吧!。
大家都知道,麻雀们都是在屋檐墙缝中做窝的。因此,每家每户的屋檐墙缝便成了它们的栖身之所。但我认为生产队空房的屋檐墙缝里麻雀呆得最多,它们飞出飞进,叫个不停。
它们三个一群,两个一伙,时而飞到树上,时而飞到屋顶,时而互相追逐、厮打,扭作一团,从半空中落回地面,来个“平沙落雁”式,又厮打着霎时飞向半空,而后飞向远处,很像一群长不大的孩子,闹个没完没了,这也算是我生活中最难的记忆片断。
麻雀是一种很机敏的动物,只要稍接近它,便飞向远处。但它也有最致命的弱点,那就是存有惯偷的恶习,或者只要遇上好吃的,总是不顾自己的小命。每当午休时分,人稍安静,它们就开始放肆起来,成群成群的在空房上偷谷子充饥,有时就连守场人在也是不放在眼里。
生产队里有个外号叫“老大嘴”的大爷,嗓门很大,他就是专门守谷场的白叟。由于他的声音大而宏亮,生产队长便将这差事交给了他,负责驱逐空房上偷食谷子的麻雀,起初只要他的“喇叭”一吼,五个空房顶及操场上的麻雀便被吓得四处逃窜,看着被惊飞的麻雀,他笑得眼泪往外涌,流露出几分得意的神气。然而随着天长日久,麻雀们早已习惯了他的那一套手段,他的“喇叭”逐步失去了作用,不是他亲自到场上吆喝,麻雀们就像装作什么都没听见,装作什么都没有发生,一股劲的“明抢”,这下可把“老大嘴”气坏了,他“驱雀”的线路就在屋顶和操场之间彷徨,一天下来,可得走上四五十趟,可把他累得上气不接下气。
旁人看他着实劳累,便给他想了个规定,一连给他扎了十几个稻草人,分别放在屋顶的不同角落,用于驱逐麻雀,这个规定起初还有点凑效,但最终还是排不上用场,急得“老大嘴”直跺脚,嘴里不停地念叨着:“可恶的麻雀,该死的麻雀”之类的话语……
那个年月,是知识青年上山下乡的年代,生产队里来了许多知青,男男**,都一起住在用竹篱笆围起的空房里,口音南腔北调,说话像吵架一般。那年头,贫啊!有钱也是经常几个月买不到肉吃,这可把下乡的知青饿坏了,我经常看见几个男知青用不同的方式捕麻雀,有的用簸箕支捕,有的用弹弓,有的还从村民手里借来火药枪,一枪可撩翻二三十只麻雀,眨眼的功夫,就可装满一撮箕麻雀。
我至今还记得,空房门口的空地里堆着很厚很厚的麻雀羽毛,足够两个人背。每当夜幕降临,空房里每天都飘出让**口水的香味,还有不绝于耳的划拳声和尖叫声。这个时候,邻居家的老妇人总是在重复唠叨着一句话:
“吃点麻雀肉也快乐成这样。”在本地人的眼里,吃麻雀肉是最让人瞧不起的。当然,对于这些知青而言,本地人却是另眼对待,因为他们都是外人。
说的也是,人家年纪轻轻,大老远的从城里到这穷山恶水,连鸟都不拉屎的地方接受锻炼,接受教育,与本地的农民同吃、同住、同劳动,现在想想也真够伟大的。
在这批知青当中,有一个姓李的,叫李德彪,人黑瘦黑瘦的一个,年纪大约30岁,长着一付娃娃脸,经常到我家串门,跟我的爷爷讲他们地方的生产生活和风土人情,由于那时候我还小,没有读书,很听不懂汉话,加上他满嘴地方口音,在他们谈话的时候,我只算是一个局外人,而我对他的了解,都是从爷爷的嘴里知道的。爷爷告诉我,李德彪家住在一个大森林深处,现在也记不得地名了,仿佛是云南的xxxx个地方,车路不通,常年气候严寒,食物主要以马铃薯为主,问我想不想吃马铃薯,想不想做他的儿子,虽说爷爷是开玩笑的,但在我心里着实有点胆怯。有时候李德彪也附和着对我说,要把我带去做他的儿子,这种时候我会吓得直哭,想想当时的情景,真让人笑话。
随着长时间的交往,我与李德彪再也不觉陌生,还建立了良好的关系,他经常逗我开心,见到我就叫我大眼睛(小时候我的眼睛很大),时常与我足迷藏,打石头仗,还教我认字,我至今依稀记得阿拉伯数字“2”字,是他教会的呢,那时的我会写个“2”字,也觉得很有成就感。
李德彪是个捕获麻雀的能手,他捕获的方式很多,可以用簸箕、也可以用砖块,枪法有点狠,一枪撩翻二三十只麻雀的就是他。李德彪捕获麻雀挺“专业”,他首先在房顶上扫出一块空地,在空地上撒些谷子,用短棒将簸箕支稳,再用一股麻线拴住短棒的下端,然后远远的拉住麻线的另一头,静候麻雀,等到麻雀进入圈内,迅速将麻线一拉,簸箕就铺天盖地的将麻雀罩住,这种方式捕到的是都是活蹦乱跳的麻雀,一天可捕到七八十只。至于用砖块捕获,效果不抱负,一天最多捕到十余只,并且捕到的多是死的(麻雀在偷食的时候,被设有机关的砖头砸死),为讨得我得欢心,他不用这种方法,我自己打心里也不希望。
他还有一种捕获的方式——“掏鸟窝”,这种方式不是在任何时候都可以进行的,一般要等到傍晚时分,麻雀归巢以后,而且具有一定的危险性。我经常在他的率领下,游走于屋檐之下掏鸟窝,他借来生产队最长的竹梯,手提电筒,便在做好标记的地方掏起麻雀窝来。为便于操作,我是在房子顶上配合他,我的任务是将他捕获到的麻雀收到鸟笼里,个把小时后,准能逮住满满的一笼麻雀。
对我而言,这是一项很简略的任务,也是很有趣味的活动。
吃麻雀肉是一件很享受的事。每当吃午饭或晚饭的时候,我就会抬着我专用的那只洋铁碗到李德彪的厨房里与他进餐,菜谱很多,单麻雀肉就有几种,但我喜爱吃用香油炸香的麻雀肉,一口气可吃上十几只。在那个年代,香油是很稀奇的东西,不仅闻着香,而且炒的菜也很香,更不用说麻雀肉了。
李德彪在我们村生产队插队插了8年,已经会讲一口流利的我们本民族的语言,并在村生产队找了一个对象,她是村生产队里最勤、最美的“小芳”,那段日子可把他乐坏了,可谓人逢喜事精神爽啊。时间如流,眨眼的功夫,8年的时间过去了,李德彪要返乡回老家,带着他可爱的媳妇。告别那天,我哭得像个哑巴,紧紧抓住他的手不放,但究竟挡不住离别的愁苦。
我站在村子头的小山丘上,挥手远送,直到他和他的媳妇的身影消失在地平线的尽头……自李德彪走后,一直没有他的音信,直到现在。
说着奇异,李德彪走后的第二年,我们一带的麻雀也霎时消失,再也听不到麻雀叽叽喳喳的叫声,人们一开始还不习惯这种生活方式,但随着时间的推移,渐渐的淡忘了,毕竟人还须生活,太阳依旧正常升起。
我听村上的白叟说,麻雀是被李德彪带走的,那时候白叟说的,就是理所当然的事,所以我也就相信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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