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返狼群》观后感。
野生动物画家李微漪于20xx年在假设尔盖大草原写生时偶然救下了一只刚刚出生的小孤狼,他的父狼被盗猎者杀害、母狼吞食了投有狐狸药的肉殉情而死,她把小狼带回了成都,并起名叫格林。故事这短短的开头,就已经落上了一层浓浓的童话色彩啊!
小狼崽太可爱、太聪明了,相比之下我们人类更为熟悉的狗突然之间逊色了很多。李微漪虽然是个未婚育的女孩,但她抚育小狼崽的方法简直令人称奇,不仅教他狼嗥还每天给他看狼的纪录片。在城市里屋檐下长大的小格林,喝着牛奶吃着肉,与小狗和平共处于一室,甚至还看着电视学捕鱼,一个月大就会自己开电视和使用遥控器了!
还时不时从小区院子里的睡莲池中叼回红鲤鱼!但偌大的城市终究不是草原狼的立身之地,格林三个月大的时候,李微漪和男朋友亦风一同重回草原,开始了对格林的野化放生之路。
狼天性热爱自由,小狼崽第一次见到大草原就撒了欢儿疯跑,但他究竟是跑回了妈妈身边。幼小的格林,不具备捕猎的根本生存技能,直接放生野外必死无疑。再者,在城市里度过童年、被人妈养大的小狼崽,并不知道人类对于草原狼来说是巨大的威胁,不怕人也必将使他堕入危险之境。
李微漪和亦风经过了五个月的艰苦努力,从教格林猎捕草原鼠开始,一步步野化,直到严冬来临之前找到狼群,放归狼群,因为独狼,是熬不过冬天的。这五个月困难重重,盗猎者用狗棒打过格林,格林终于知道不能近人;妈妈出门放羊遇上天降冰雹的恶劣天气,卧病在床小狼叼着猎物回来送给妈妈;妈妈回城里治病,小格林跟藏狗们玩儿的多,甚至学会汪汪叫,但他看到久别之后的妈妈时那狂奔的喜悦和飞身一跃的冲动劲儿,所见之人莫不泪目。我不禁好奇“狼心狗肺〞这个词是如何总结出来的。
狼是有语言的。狼是群居动物,会团队协作,所谓打围。没有语言交流,何谈合作。
李微漪和格林之间就有特殊的交流方式――用狼嗥声唱李健的《传奇》,哈哈,格林竟真学的像模像样的。李微漪坐在山头,格林抬起前腿搭在妈妈肩膀上,抬起狼头,一起对天长歌,这一片人狼和谐之境,比童话还美。
八个月大的格林终究还是回到了狼群,回到了草原,回到了属于他的天地之间。这里再也没有妈妈的庇护,他会经历猎物短缺季节的饥肠辘辘,甚至会被狼群排斥而攻击,但这是属于他的成长。他随狼群走了,终于消失于狼山之间,没有回头。
不到两个小时的电影,我又哭又笑。
我惊叹于狼的智商之高,学习能力之强。草原狼长久以来其实是跟牧民和平相处的,否那么依着动物以食为天的本性,天天守着成群的牛羊不打岂不是怪哉?狼知道得罪人没好处,经历过文革时期的打狼运动,他们都能知道枪是什么了。
狼在夏秋之际捕鼠捉兔,等于护养牧民们的草场;春冬之季,食腐清道,给草原扫除病害。寒冬之际,偶尔打几只牦牛,牧民也不在乎。因为这个平衡一旦破坏,引发的将是人类无力抗拒的自然惩罚。
重返狼群》观后感2
对于格林来讲,这可能是它这一生中最幸运的事,父母双亡,兄妹尽丧,而自己侥幸逃脱死神的魔掌,被一位秀丽的姑娘救下,而不是暴毙于牧民的枪口下。《重返狼群》的故事也由此展开。姑娘抱回格林时,他才一个月大,毛发乱蓬蓬得披在它身上,走路也还时不时摇晃几下。
孔子曰:“人之初,性本善。〞我认为这话在狼身上也仍然适用,格林的眼神干净得看不见一丝污垢,那蔚蓝的色彩如同假设尔盖大草原的天空一般澄澈,仿佛看得到格林那幼小纯洁的心灵。
很快,格林两个月了,它的身体已经长得有些规模了,大的像一只小牛犊,爱玩的天性却仍然没改。为了让格林不再啃咬电线,姑娘在电线上涂上了芥末酱,这可把格林害惨了,四处乱窜,抱着头叫唤……然而,随着格林的成长,问题接踵而至:格林有时窜出家门,在大街上闲逛一阵子;有时又在大半夜狼嚎……最后,姑娘决定将格林送回草原。
毕竟世世代代都生活在草原,格林一到草原,就毫不惧怕地上窜下跳,到处撒野。在草原的两个月,格林学会了抓捕野兔,旱獭,也会感觉周围的环境,决定未来的天气。一次姑娘生病了,格林扒着窗户,哼哼唧唧地发出犬科动物特有的声音,表示担忧自己的主人。
它又刨出地里储存的食物丢给了姑娘。
最后格林找到了伙伴,回归了狼群,应对伙伴和主人,它的本性使他选取了伙伴,选取了单独生存,单独应对大自然不可对抗的力量。它是一匹狼,一匹真正的假设尔盖大草原,作为狼王儿子的狼!在别人的屋下饱食终日,断然不是一头真正的狼,在这草原上有骨气的死去,才是一头狼应有的作风!
本以为影片到这就该结束了,然而并没有,之后的影像记录,简直令人发指!**中他们到了一家草原县城中的小店,店家拿出了一罐头狼牙,从一头活生生的狼嘴中拔下来的狼牙,而之后的那一幕真正的,令人简直无法再冷静。商店里还售卖着一种衣袍,用的是用留下的狼皮拼凑的,而这些所谓用剩的狼皮,正是狼头的皮,一百头狼的头皮!
秀丽之下掩盖的正是扭曲的人性,它们都曾是草原上独当一面的霸主,却被贪婪的人类制成了衣物,衣袍上无神的窟窿眼,以前拥有着多少纯洁纯洁无瑕的魂灵!这是一件血淋淋的衣袍,寄载着多少狼的怨恨,这就是人类自私的铁证!仅仅因为人类聪明,人类进化得更快,因为拥有杀戮的潜力,就如此这般伤害无辜的生命,那么这有又与几万年前那些只会动用蛮力的猿人有何区别?
人类早就失去了对于生命的敬畏,无论是这一件衣袍,又或是狗肉节这类事件,都是人类为了满足私欲而衍生出来的病态现象。人类就这样在生存上一步步进化,却又在人性上一步步退化,深居在人类根性里的恶魔,渐渐露出了爪牙……
格林重回了草原,而人类自身的问题并没有解决,生命不分上下贵贱,恳切期望,人类能怀着对生命最初的敬畏,在人性的大道上选对分叉口。
重返狼群》观后感3
上大学也有几年了,除了写下日记平常已经很少去写写类似文章的东西了,文字开始变得单调,突然都觉得自己以前的写的某些歌片段都很有文采范。
这几天买了一本书,是因为在这本书中的介绍中提及了《狼图腾》,记得以前初中的时候在表哥的介绍下,买了《狼图腾》,那时为了知道下面是怎么一回事“没日没夜〞地看。所以这次看到这本书的介绍也就在当当网上把它买下。
重返狼群》观后感4
从这个影片里,虽然完全没有提到,但是看完整部影片,你能够发现,两个主角有着十分深厚的动物学知识;从狼的粪便是名片交换、深冬时节是一条成年孤狼参加狼群的最好时机……等不经意间提到的话,都透露出两人的博学。
第一次这么真切地听狼嗥看狼嗥,发现狼找到食物也会挖个坑先藏起来,**群狼的围捕……这比任何纪录片的介绍都更直指人心,更让人了解狼的习性,让观众自己看、自己听,自己观察,然后自己想到;这个**里有太多的'细节,有太多有力量的画片,草原日落、人狼共舞,男主时不时的幽默话语……都无不透露着一种“取舍的智慧〞。
第一次深刻认识到,人有好人,人一样有坏人,坏人你根本说不清道理,坏人能够坏到骨子里,拿打狗棒分分钟就残杀一个生命。再一遍遍说狼是国家二级保护动物,那里是野生动物保护区是多么的无力。所以当你看到张620只狼头皮做成的袍子,再想想每一只狼在野地是如何艰难生存的时候,要泪奔也就很自然了。
格林不愧是狼王的儿子,十分聪明,有它独特的地方。
小时候会开电视选频道,从电视学习抓鱼;
在草原跟狗混在一齐的时候,居然学会狗叫,以至于要参加狼群太紧张了,打招呼先叫出声的居然是“汪汪〞;
愿意和它的人类妈妈一齐唱《传奇》,真的有看到它在乐;“妈妈〞生病的时候,急得不明白怎样好,只能把它最珍贵的藏在土里的食物扔进来;
大雪封路,人类的粮食告急,先“借用〞了格林的私家珍藏,格林一下就觉察了,人以为格林下次再藏食物肯定得换地方了,但是下次,冬天食物那么紧缺,格林还是“藏〞在了老地方,并往房子这边看了一眼,告诉他们,还在那里好找;
妈妈〞脚崴了走不了路,用嘴叼着牧民的马的缰绳,花了四十分钟的时间去牵马回来让“妈妈〞坐,即使这是一个有意为之的镜头〔因为男主能够打,能够找牧民来帮助,都比这个快速有效〕,但这还是一个隽永的画面,会长久地留存在观众的脑海里。
其实在草原上要救助的狼、更可怜的狼多的是;想想那620头不能冥目的狼吧,只是格林让男主、女主遇见了;这部**也没有更深的好处,就是为了纪念已经参加狼群、也随时能够被坏人抓捕的格林,“虽然活着很重要,但是自由更重要〞,是狼就得用狼的方式活一场。
自然界为生存的杀戮是自然的规那么,“不是我想杀你,而是我要活〞,但是人类的那种无明的冲天欲望真是罪恶滔天,但是个人是无力去改变的,只有做好你自己,控制好你的欲望,并像动物那样真实地活着。
最后说芊芊观影的状况。
嚎啕大哭三四次,流泪数次,我最后都惊着了,不明白为什么要哭,一个很小的分别,她都能涕泪四流。
出了影院问她,觉得电影好看吗?她说,“不好看,太让人感动了〞。
重返狼群》观后感5
野生动物画家李微漪寻到了狼王遗孤,一段尘缘的开始。
印象比拟深刻的是李微漪刚捡到孤狼的时候说的一句话:“救或不救,也许都是错的。但我想让它活下来。〞有些事情本难决定对错,**未来,但是敢于跟随自己心走的人却并不多。
狼太野性,不像狗,也不能像狗,城市绝对不是他的家。
所有生物皆爱自由,被困在动物园的狼瘦骨嶙峋,焦虑困顿,动物园,也绝不会是他的归属。
所以,李微漪做了一个重大的决定,帮助格林重回狼群。
茫茫的假设尔盖草原,浩瀚的蓝天,辉煌的夕阳,成群的牧羊,机灵的各种野兔,土狗,不得让人感慨造化之神奇,钟灵之毓秀。
为了帮助格林重返狼群,李微漪和亦风在保护区叫牧民随便搭建了简陋的房屋,就在寒冷的冬季驻扎下来。
大雪封山,只靠着一箱压缩饼干和偶尔偷吃格林藏起来的兔子度过封山的时间。
高原缺氧,却还要随着格林奔跑,寻觅着狼群的踪迹。
寒冬,冰冷入骨,没有暖气。
地势难走,李微漪甚至崴到了脚,割伤了踝骨,亦风也不断咳嗽。
这是恶劣的自然环境条件。
但是,我觉得最恐怖的就应是恐惧吧。寻觅狼群,还是冬季饥饿的狼群,稍不注意,就会成为群狼口下之食。两个人,一个是野生动物画家,一个是自由职业的摄影师,假设群狼发难恐怕无法全身而退,只凭着一腔孤勇和对格林的爱,去寻找狼群。
除了对抗狼群,还要对抗盗猎者。
我看一些影评,看到有人指责作为纪录片,这十分地不专业,而且制作粗糙,但是我想他们两人本来就不是专业做纪录片的,能凭着热爱,做到这个地步已经很不容易了。
也有一些人指责李微漪她们圈钱,我就不太明白为什么有些人总是喜欢用恶意去揣度世界。可能我太理想主义了吧,我总觉得亦风她们整理这段故事,拍摄成纪录片,是为了后续对野狼生存环境保护的呼吁。
李微漪从始至终,都像对待自己的孩子一样对待这格林,一向都是在做对它最有利的事情。从救回幼狼开始,到将成年狼放归狼群,但这并不是终止,其实李微漪在放归格林之后一向就在担忧盗猎者会猎杀格林,所以我才觉得会有《重返狼群》的上映,更多地是为了宣扬保护野生环境。
而且,就算是圈钱也无可厚非,人家凭本领与热爱圈的钱,凭什么受到指责。我一向觉得在做热爱的事情,然后做到名利双收是一件很难得的事情。那些酸不溜秋的话语,恐怕是懦夫对勇者的嫉妒吧。
反正我是没有勇气去拯救一只狼,更没有勇气将狼送回狼群,毕竟我最爱惜的是我的小命。所以,我永久不会有这样的奇缘和经历。
但是,我真的很羡慕阿,有人能像我梦想的生活方式一样去生活,随心而动,做自己想做的事情,想想真的很嫉妒呢。
《重返狼群》观后感
重返狼群 观后感。野生动物画家李微漪于20xx年在若尔盖大草原写生时偶然救下了一只刚刚出生的小孤狼,他的父狼被盗猎者杀害 母狼吞食了投有狐狸药的肉殉情而死,她把小狼带回了成都,并起名叫格林。故事这短短的开头,就已经落上了一层浓浓的童话色彩啊!小狼崽太可爱 太聪明了,相比之下我们人类更为熟悉的狗忽然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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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返狼群》读后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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