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雷锋志愿者服务总队章程。
第一章总则。
第1条名称:红领巾学雷锋志愿者服务总队。
第二条总队由志愿从事社会、学校公益事业的红领巾活动参加者自愿组成的组织,为非营利性机构。本协会接受红领巾文化发展中心的领导。
第三条总队奉行“奉献、友爱、互助、进步”的精神;以“平等、负责、关怀、理解”为原则。
第四条总队面向社会开展志愿服务活动。
第五条总队以遵守国家法律法规为前提开展工作。
第二章任务。
第六条总队根据需要正常开展招募志愿者工作,并将志愿者所填写的信息材料汇总登记,完成注册登记流程、畅通渠道。
第七条为学校发展、社会建设及大型社会公益活动提供志愿服务。
第八条为有特殊困难以及需要帮助的社会成员提供志愿服务,培养青年的社会意识、奉献精神和服务能力,促进社会道德整体水平的提高。
第九条通过总队的文化理念来引导校园文化、社会风尚,符合社会需要。
第十条总队活动内容是从事社会公益事业,倡导奉献精神。
第三章队员。
第十一条队员的基本条件。
1、凡具有学习雷锋、并从事力所能及志愿服务意愿者,参加过历届红领巾文化发展中心组织的中国模范学生展示活动在校学生以及老师、工作人员、学生家长。2、愿意奉献自己的业余时间和精力从事志愿服务工作;
3、具备与所参加的志愿服务项目及活动相适应的基本素质;
4、根据自身愿望和条件至少选择一个志愿服务项目;
5、遵守总队章程,遵守志愿者管理守则。
第十二条队员的权利。
1、享有表决权、选举权和被选举权;
2、对总队有建议、批评和监督的权利;
3、提出困难和问题,申请总队帮助解决的权利;
4、参加总队提供培训的权利;
5、优先获得总队提供的服务;
6、入队自愿、退队自由。
第十三条会员的义务:
1、遵守本章程及日常管理守则,执行总队的决议,履行志愿服务的职责;
2、积极参加总队组织的培训和活动;
3、发扬“奉献、友爱、互助、进步”的精神,主动关心社会,关心他人;
4、积极宣传总队的宗旨,自觉维护总队的形象和声誉;
5、向总队提出意见和建议;
6、禁止以志愿者身份从事任何以赢利为目的或违背社会公德的活动;
第十四条队员退队应书面通知总队。
第十五条队员如有严重违反本章程的行为,经总队委会议表决通过,予以除名。
第四章组织机构和负责人的产生和罢免。
第十六条总队最高权力机构是红领巾学雷锋志愿者总队队员大会,由全体会员组成,行使下列权利:
1、制定和修改协会章程;
2、决定总队组织机构;
3、选举和罢免总队委员会委员;
4、决定终止或执行协会重大事宜;
第十七条会员大会须有1/2以上的会员方能召开,其决议须经到会会员的半数以上表决通过方能生效。
第十八条会员大会每年召开一次,会员大会闭会期间,由红领巾者服务总队委员会主持开展日常工作。
第十九条总队设总队长一人,副总队长若干(不超过四人),下设办公室、策划部、活动部、外联部等机构。
第二十条总队委员会对会员大会负责,行使以下职权:
1、执行会员大会的决议;
2、筹备召开会员大会;
3、向会员大会报告工作;
4、决定会员的吸收和除名;
5、决定协会各部门主要负责人的聘任;
6、领导总队各机构开展工作;
7、制定内部管理制度;
8、决定总队在各地设立省市级服务队的设置。
第二十一条总队的队长、副队长及各部门负责人必须具备下列条件:
1、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守各项法律法规及校规校纪;
2、热心学雷锋活动,有一定的影响力;
3、有较强的组织能力;
第二十二条总队队长、副总队长、各部门负责人任期一年,最多可连任两届。
第二十三条总队队队长行使下列职权:
1、召集和主持总队委员会会议;
2、检查总队大会、总队委员会决议的落实情况;
3、代表总队签署有关重要文件;
4、主持总队日常工作;
5、提名副总队长、各部门负责人人选。
第二十四条副总队长行使以下职权:
1、主持所分管的总队工作,组织实施年度工作计划;
2、协调各部门开展工作;
3、协助总队长处理其他日常事务。
第五章红领巾志愿者精英团。
第二十五条精英团是红领巾学雷锋志愿者服务总队下设的直属组织,由总队的优秀队员组成,设若干专项服务队。
第二十六条志愿者精英团设团长一名,负责志愿者精英团的日常工作,由总队队长提名,总队委员会聘任。
第二十七条志愿者精英团的主要任务:传播志愿者常识并进行相关有针对性的培训,帮助同学,关心社会,开展各种有针对性、常规性、专业性的志愿服务项目。
第二十八条志愿者精英团的权利:优先参与评先争优,优先获得志愿服务,优先参加公益志愿活动。
第二十九条专项服务队:为充分发挥志愿者优势和技术技能特长,志愿者精英团设若干专项服务队:今年将设立赛会服务队:
用高素质的志愿精神风貌,从事所在城市地区和全国大型的会场志愿服务工作,展现志愿者的风采。队员要求:青春阳光,品学兼优,有责任感,有一定组织能力,热爱志愿者事业。
第三十条成员应具备的基本条件。
1、已注册的红领巾学雷锋志愿者会员;
2、志愿者活动中表现优异,有特长符合专项要求;
3、责任感强,学习、组织能力强,守纪律。
第六章总队档案。
第三十一条总队档案由人事档案、工作档案、活动档案等组成。
第三十二条协会档案是红领巾学雷锋志愿者总队在人事安排、日常工作、主题活动开展过程中所积累的文字与图像声像资料,是总队的宝贵财产,不得随意借阅,如借阅要经批准并进行登记。
第七章经费。
第三十三条总队经费**为企业(个人)赞助和**、主办单位拨款。
第三十四条总队的经费任何人不得侵占、私自挪用。不得利用总队名义进行任何商业活动。
第八章附则。
第三十五条本章程的解释权为红领巾学雷锋志愿者服务总队主办方。
第三十六条本章程于年月日会员大会通过,并经主办单位批准。
中学青年志愿者服务队章程
第十一条青年志愿者组织根据服务对象的申请或者实际需要,提供力所能及的志愿服务。青年志愿者提供志愿服务时需佩戴统一的青年志愿服务标志 开始时可由校章代替 志愿服务结束后确认服务时间。第十二条加强青年志愿者规范管理,在青年志愿者的招募 培训 服务 考核 评估等方面,建立并实施一套相对统一的制度并逐步完善...
小结学雷锋志愿者服务队小结
焉耆县第一小学学雷锋志愿者服务队。慰问孤寡老人活动小结。为提高教师素质,弘扬传统美德,构建和谐校园,提倡尊老 爱老 敬老精神,增强教师为社会服务贡献的意识,县一小 学雷锋志愿者服务队 深入社区进行服务。周六上午,我们一年级组13名志愿者在新华社区人员协助下去慰问社区孤寡老人安云祥。据社区工作人员介绍...
志愿者活动 学雷锋志愿者服务活动总结
活动五 志愿者小分队自发清理校园周边街道的垃圾,他们不怕脏 不怕累,为环境保护做了力所能及的贡献,并觉得非常光荣。他们的行为受到了路人的好评。活动六 为进一步营造学雷锋的浓厚气氛,校团委精心准备,组织初一初二年级在阶梯教室 的雷锋纪录片,深切缅怀雷锋同志的先进事迹,领会雷锋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思想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