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生产法

发布 2020-04-28 01:47:28 阅读 2666

《安全生产法》执法检查。

自查情况汇报。

一、安全质量标准化矿井建设。

以古煤字[2009]82号文件下发《关于深入开展全县煤矿安全质量标准化矿井建设的通知》,动员、号召各煤矿继续深入开展安全质量标准化矿井建设活动。对煤矿安全质量标准化建设工作不定期检查,积极指导、服务煤矿在建设中遇到的各类问题,掌握矿井达标进展情况。

二、图纸交换。

由专人负责,要求各煤矿按照有关规定和相关要求严格执行,在每月底前将各矿采掘工程平面图、通风系统图、井上下对照图等图纸和采掘情况说明一并交回,每月1号前将各煤矿上个月的图纸交换情况汇总后送至各相关安监站、矿山安全股、纠察队,以便各自开展监察工作。

三、采掘计划审批。

本着严格执行“一井一区一面”、严禁超层越界开采、保证“三量平衡”的原则,对煤矿的年度采掘计划进行严格审批。截止目前全县复工、复产(复建)的10座矿井已批复7座,未批复的矿井为飞龙腾达,玉生和蔺润两座基建矿井不进行批复。

四、瓦斯等级鉴定。

委托临汾煤炭化验中心对复产的5座矿井和蔺润煤业(基建)进行瓦斯等级鉴定,目前鉴定结果已经出来,正在上报。

五、矿井机械化改造。

按有关规定严格对矿井机械化改造的初审、初验、上报,对不符合设计要求、达不到设计标准的矿井,对其进行监督整改,并不定期检查其整改落实情况。

截止目前,已通过市局批复且竣工验收的煤矿5座,分别为:鸿兴、安吉欣源、老母坡、店上、登福康;已通过市局批复矿井6座,分别是东瑞、鸿翔、飞龙腾达、玉生、蔺润、忆林;已通过县局受理申报的煤矿3座,分别是森隆、瑞祥、宇宝。

六、矿井水文地质调查。

以古煤字[2008]196号《关于**市局《关于在全市煤矿开展水文地质调查的通知》的通知》下发文件,召开座谈会等方式要求各煤矿开展矿井水文地质调查工作,并积极联系相关有资质的一水、二水、213、省地质公司等水文地质公司帮助煤矿出方案进行比对,并征求煤矿意见。

到目前为止,一水已经同泓翔、东瑞签订合同,正在开展此项工作,另有玉生、鸿兴、安吉欣源也已进行了资料调阅,方案正在制定中。

七、矿井灾害预防与处理计划。

截止目前,已经批复灾害预防与处理计划的矿井有7座,分别为:东瑞、安吉欣源、登福康、老母坡、泓翔、店上、鸿兴。其余矿井未申报。

八、基建矿井检查。

于6月中旬按照临煤工发[2009]192号文件要求,同北平安监站对玉生和蔺润进行了一次全面检查,检查内容包括矿井建设施工单位、监理单位资质及合同、建设内容与批复方案是否相符、存在安全隐患等,下达意见书2份,提出安全隐患15条,由驻矿安监员与北平安监站督促整改落实,已得到整改。

九、煤矿瓦斯专项整治工作。

以古煤字[2009]110号文件《关于印发古县煤矿瓦斯专项整治实施方案的通知》要求各煤矿通过自查,制定出本煤矿瓦斯专项整治实施方案,并严格按方案进行实施。目前为集中“会诊”和整改实施阶段。

十、服务煤炭企业兼并重组工作。

主要负责我县煤矿基础资料的收集、“十查十清”工作,全面掌握每个矿井的开采情况、资源储量、产量情况、设备情况、设备状况、经营状况等,给规划兼并重组工作提供详实的基础资料。抽调专人配合兼并重组规划、报批工作,协调组织地方煤矿与主题企业对接,按各级政策要求协调推进框架协议和实物资产交易的达成,协调促进煤矿企业兼并重组整合稳步扎实开展,目前全县37座煤矿框架协议全部签订,36座煤矿已签订实物资产交易协议。

煤炭工业股。

二○○九年十月二十五日。

安全生产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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