防溺水教育致家长的一封信

发布 2020-04-18 16:25:28 阅读 7647

佛冈县青松路儿童园关于防溺水教育家长指引。

尊敬的家长,你好!

安全工作无小事,千忙万忙,对孩子的教育不能忘,安全关系到每一个家庭的幸福,每一点意外都会给儿童、给家庭带来深深的伤害。孩子的健康成长,是您家庭的幸福,是儿童园的欣慰,更是祖国的期望!我园为了认真落实市、区《关于预防学生溺水**及其他安全事故的紧急通知》的文件精神,本着以儿童为本的精神为切实增强安全教育、防止发生溺水**及其他安全事件,希望家长能引起充足注重,相互配合保障儿童的人身安全,特发此信,请各位家长和我们一起共同来做好孩子的防溺水等安全防范和教育工作。

随着气温渐高,儿童玩水、游泳现象更趋频繁。为了孩子的生命安全,为了家庭的幸福快乐,制止意外溺水事件的发生,希望各位家长积极参与共同做好孩子的安全教育和管理工作。

1、充分理解溺水事故的危害性。溺水事故给家庭带来难以挽回的后果,造成无法补充的损失,家长一定要充分理解到这个点。您的一点疏忽,都有可能给家庭带来沉重的伤害,所以请您一定根据孩子的身心特点,选择准确的家庭教育方式,晓之以理,动之以情,让孩子也能深刻理解到溺水事故的危害,从而制止溺水事故的发生。

2、做好预防溺水的家庭教育。从身边的实例、书籍、电视上搜集“溺水”事件的实例,震撼儿童的心灵,增强儿童的安全和自我防范理解,教育儿童不独自一人外出,更不能到池塘、河边、水库、水沟等地方嬉戏,不独自和组织结伴去河边游泳。当同伴发生溺水险情时即时向附近的大人求救,不得自行救助。

儿童游泳时应该有家长或成年人的陪同,否则禁止外出游泳。教育儿童在游泳时不要贸然跳水,更不能互相打闹,以免喝水或溺水,不要在急流和水深处游泳。

3、孩子课余放假期间,请您增强对孩子预防溺水的安全教育和监护工作,教给孩子预防溺水的技能,提升自护自救水平。不提倡未成年人下水营救溺水者,未成年人发现有人溺水时,要学会报警或者呼救大人求救。如您发现有孩子在水边玩耍或游泳,不管是不是您的孩子,请您能即时实行劝阻,以减少意外事故的发生,提升孩子的自我保护理解。

要求切实做到“四不准”,即一不准儿童到河边、水库等危险地段玩水,二在家或上学放学途中不准儿童去情况不明、又无家长在场的水域游泳或玩耍。三不准儿童擅自与小朋友一起结伴游泳,四不准儿童到无安全保障的水域游泳。

儿童的安全工作是一项需要社会、学校、家庭的密切配合,齐抓共管的社会系统工程要常抓不懈,各家长要积极配合学校共同做好儿童的游泳安全教育。 恳请你积极配合儿童园,切实增强孩子的安全管理工作,杜绝安全事故的发生。让我们携起手来,为孩子的健康成长而不懈努力。

佛冈县青松路儿童园。

2024年5月13日。

回执。我已认真阅读《佛冈县青松路儿童园家长指引》,并承诺按要求配合儿童园做好安全工作,承担起监护责任,确保儿童的安全。

班级儿童姓名家长签名。

2024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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