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下简称统计时段

发布 2020-03-01 00:34:28 阅读 1062

综述。2023年1月1日~2023年1月1日(以下简称统计时段),我国北方平原地下水动态监控区(以下简称监控区*)平均降水量406.6mm,比上年同时段偏多5%,与多年均值基本持平。

统计时段内,监控区约70%的区域地下水位呈下降态势,主要分布在北京西部,黑龙江西部,吉林东部,内蒙古东部,河北西部及中部,河南北部及中部,安徽大部,新疆等地;其中,北京市的水位平均降幅大于1.0m,其余各省地下水位下降区的水位平均降幅在0.1m~0.

8m之间。监控区内地下水位上升区主要分布在黑龙江东北部,辽宁西部,河北东部,河南的西南部,山东大部,山西中部等地,水位平均升幅在0.1m~0.

7m之间,局部地区升幅大于1.0m。

统计时段内,监控区的地下水储存量总体减少102亿m3。其中:储存量减少区内共减少储存量约129亿m3,河北、内蒙古、吉林、黑龙江、新疆五省区减少较多,共减少96亿m3,占总减少储存量的3/4;储存量增加区内共增加储存量约27亿m3。

若按上一年度降水条件和地下水开采强度,预计到2023年6月1日,监控区内的地下水位总体将呈弱下降趋势,松辽平原西北部及中部、黄淮海平原西北部及西部、西北地区西部地下水位将出现大范围的下降,平均降幅在1.0m以内,局部地区将超过2.0m。

注:本期通报所叙述的地下水为浅层地下水)

一、降水量分析。

统计时段内,监控区的平均降水量406.6mm,比上年同时段偏多5%,与多年均值基本持平。各省降水量统计数据详见表1。

与上年同时段相比,甘肃、山东分别增加% 黑龙江、吉林分别减少%;与多年均值相比,江苏、安徽、甘肃、青海、宁夏偏多20%以上,内蒙古、辽宁、吉林、黑龙江偏少25%以上。

表1 北方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平原区降水量表。

注:δt1 :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月1日;

δt2 :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月1日;

:江苏、安徽均系淮河流域部分;河南不包括长江流域部分;甘肃、陕西、青海分别指。

河西走廊、关中平原、柴达木盆地和湟水河谷平原,新疆只含土哈盆地和准噶尔盆地。

松辽流域平原区:平均降水量358.6mm,比上年同时段减少19%,比多年均值偏少28%,降水量北部大于中部和南部。

与上年同时段降水量相比,北部、南部减少10%左右,中部减少28%;与多年均值相比,北部偏少17%,中部、南部偏少32%左右。

海河流域平原区:平均降水量499.3mm,比上年同时段增加11%,比多年均值偏少11%。

降水量北部和中部大于南部。与上年同时段降水量相比,西南部基本持平,其它地区增加10%~20%;与多年均值相比,南部偏少23%,中部和北部偏少10%。

黄河下游平原区:平均降水量510.8mm,与上年同时段基本持平,比多年均值偏少29%。东部降水量大于西部。与多年均值相比,东部偏多5%,西部偏少23%。

淮河流域平原区:平均降水量999.6mm,比上年同时段增加16%,比多年均值偏多22%。

降水量自北向南递增。与上年同时段相比,东南部基本持平,其它地区增加20%以上。与多年均值相比,西北部偏多17%左右,其它地区偏多20%~30%。

山西省诸盆地:平均降水量452.9mm,比上年同时段增加14%,与多年均值基本持平。降水量总体趋势是南部大于北部。与多年均值比较,南部盆地偏少,北部盆地偏多。

西北地区:降水量与上年同时段相比,除土默川平原偏少19%外,其它各平原分别偏多10%~55%。与多年均值相比,河套平原、土默川平原偏少36%和40%,其它平原分别偏多8%~54%。

各流域平原区降水量与多年均值对比情况见图1。

图1 北方各主要平原区降水量与多年均值比较图。

二、地下水位动态特征及浅层地下水蓄变量。

图1 北方各主要平原区降水量与多年均值比较。

二、地下水位动态特征及浅层地下水蓄变量。

l、地下水位动态特征。

统计时段内,监控区内地下水位上升区面积约21万km2,占监控面积的28%,主要分布在松辽平原的东北部、黄淮海平原的东部和西南部、西北的东部地区;下降区面积约53万km2,占监控面积的72%,主要分布在松辽平原的西北部和中部、黄淮海平原的西部和西北部、西北的西部地区。监控区内,松辽平原、海河流域平原、西北的西部地下水位以下降为主,平均降幅在0.38m~0.

96m之间;黄淮平原、西北的东部地区地下水位总体基本稳定,局部地区呈弱上升态势。

松辽平原和黄淮海平原地下水位变化情况分别见图2、图3。

北京地下水位以下降为主,全市平均下降1.11m。除通州、房山和石景山水位有所回升外,其它区(县)水位均呈下降态势,其中平谷下降值最大,全区平均下降了3.

0m,昌平、顺义、怀柔、海淀的水位降幅在1.80m左右。

图2 松辽平原地下水位变幅示意图。

图3 黄淮海平原地下水位变幅示意图。

天津地下水位基本稳定。其中:宝坻、宁河呈上升趋势,平均升幅小。

于0.5m;蓟县、武清地下水位下降,水位平均降幅在0.20m~0.40m之间;静海水位基本稳定。

河北地下水位以下降为主,全省平均下降0.46m。除秦皇岛的平均水位基本稳定外,其余地区全部下降,其中石家庄的水位平均降幅超过1.

0m,降幅大于2.0m的县(市)有:肥乡、临漳、成安、柏乡、辛集、唐县等,临漳的降幅达到3.

56m。

山西:北部的天阳、大同两盆地及南部的峨嵋台地、长治盆地地下水位弱下降,平均降幅在0.18m~0.

49m之间;忻定、临汾两盆地水位基本稳定;太原、运城两盆地地下水位弱上升,平均升幅在0.13m~0.19m之间。

内蒙古地下水位以下降为主,平均下降0.37m。其中:

巴彦淖尔市地下水位弱上升,平均升幅0.10m;呼和浩特、包头、鄂尔多斯和通辽四市以弱下降为主,水位平均降幅在0.12m~0.

52m之间,通辽的局部地区水位降幅超过1.0m。

辽宁地下水位以下降为主,全省平均降幅0.27m。上升区面积约占监控面积的1/5,零星分布在省内各地区,水位弱上升。

下降区面积占监控面积的4/5,主要呈弱下降态势,北部的局部地区水位平均降幅超过1.0m。

吉林地下水位以下降为主,全省平均降幅0.54m。上升区只在中部的松原市有零星分布。

长春市下降幅度较大,全市平均降幅1.03m,部分地区降幅接近2.0m;其余各市水位平均降幅在0.

13m~0.74m之间。

黑龙江地下水位以下降为主,全省平均降幅0.46m。西部的松嫩平原降幅大于东部的三江平原。

地下水位上升区面积约占监控面积的1/10,主要分布在七台河市和双鸭山市,呈弱上升;西部地区的水位均呈下降态势,齐齐哈尔、大庆、绥化三市的平均降幅在0.5m~1.0之间,局部地区降幅大于2.

0m。江苏地下水位总体基本稳定。徐州、盐城、连云港部分地区水位弱下降,局部地区水位降幅大于1.0m;泰州、淮安部分地区水位弱上升,平均升幅0.12m,局部超过1.0m。

安徽地下水位以下降为主,平均降幅0.36m。除淮北、宿州的局部地区水位基本稳定外,全省其余地区均呈下降态势,淮南、蚌埠两市的平均降幅大于0.

5m,局部地区水位降幅超过1.0m。

山东地下水位以上升为主,全省平均上升0.18m。上升区面积约占监控面积的3/5,主要分布在东部和南部,西部和中部有零星分布,青岛、烟台的水位平均升幅超过1.

0m,局部地区升幅大于2.0m。下降区主要分布在淄博、济宁等地,其它地区有零星分布,平均降幅不超过0.

5m,呈弱下降态势。

河南地下水位以下降为主,全省平均下降0.21m。上升区面积占监控面积的3/4,主要分布在西南部的信阳,商丘亦有零星分布,上升区水位平均升幅0.

17m。其它地区水位下降,下降区的水位平均降幅0.33m,呈弱下降态势,新乡和焦作的局部地区水位降幅大于1.

0m。陕西关中盆地的地下水位基本稳定。其中:宝鸡市地下水位弱下降,渭南、铜川基本稳定,其余各市的地下水位弱上升,升幅在0.10m~0.28m之间。

甘肃河西走廊的地下水位总体基本稳定。其中:武威沙漠边缘水位下降,平均降幅0.70m;其它地区水位基本稳定。

青海地下水位以弱下降为主,平均降幅0.14m。湟水河谷平原基本稳定;柴达木盆地弱下降,平均降幅0.15m。

宁夏地下水位总体基本稳定。其中:银川平原和卫宁平原地下水位基本稳定,清水河谷平原微弱上升,升幅0.13m。

新疆地下水位以下降为主,平均降幅0.33m,下降区面积约占监控面积的1/2。其中:

昌吉自治州和塔城地区地下水位基本稳定,其余地区均下降,哈密地区和吐鲁番地区的平均降幅在0.95m左右。

2、地下水蓄变量。

统计时段内,监控区地下水储存量总计减少101.9亿m3。储存量减少幅度超过10亿m3的省份有河北、内蒙古、吉林、黑龙江,分别减少.

7亿m3;北京、辽宁、安徽、河南和新疆的地下水储存量减少幅度在1.0~10亿m3之间。江苏、山东、陕西、甘肃、宁夏五省区的储存量增加,其中山东省地下水储存量增加最多,增加了4.

9亿m3。

北方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平原区地下水蓄变量统计数值和北方各主要平原地下水蓄变量统计数值分别见表2和表3,图4、图5所示为北方各省平原区及各主要平原地下水储存量变化情况,图6、图7分别为北方各省平原区及各主要平原单位面积地下水蓄变量排序图。

从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单位面积地下水储存量变化情况看,北京市减少最多,河北、内蒙古次之,每平方公里分别减少10.0和.5万m3;天津、山西、辽宁、吉林、黑龙江、安徽、河南、青海、新疆等省市的单位面积地下水储存量也有所减少,每平方公里减少量在0.

3~1.8万m3之间。江苏、山东、陕西、甘肃、宁夏等省的单位面积储存量增加,每平方公里的增加量在0.

1~0.9万m3之间。

从各主要平原区单位面积地下水储存量变化情况看,河套平原、太原盆地、运城盆地、关中平原、河西走廊、银卫平原、清水河谷平原增加量在0.17~1.14万m3之间。

其余各平原呈减少态势,其中:吐哈盆地、辽河平原、天阳盆地、海河流域平原、土默川平原单位面积地下水储存量减少幅度较大,每平方公里分别减少了.3万m3;其它平原减少量在0.

1~2.0万m3之间。